云南省6万余件案件未执结 一批“老赖”将面临坐监
中新网昆明4月21日电 (王艳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该省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五座大山”。今年,将有一批“老赖”被定罪量刑。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召介绍,从2000年到目前为止,云南省未结执行案件有6万多件。执行难在云南表现为,属于执行难的案件底数不清;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大,当事人滥用法律救济途径,拖延执行。
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实践中,执行难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等五种情形,这五种情形如同五座大山,影响着司法公信力。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则属于“执行不能”。
近年来,云南法院系统不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通过构建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等,将4万余例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布,限制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对部分拒不执行的“老赖”进行定罪量刑,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面临着“案多人少”等诸多困难。
“确保今年年内有一批‘老赖’被定罪量刑,对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形成有力威慑。”吕召表示,云南将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惩戒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升级;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继续使用好对涉诉特困人员的执行救助机制,并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表示,云南将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最终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