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 技术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精神,认真落实陈豪省长关于“策划‘舌尖上的云南’行动计划”等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国梦·劳动美”时代主题,通过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适应云南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搭建全省宾馆饭店和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提升技能和交流学习的平台,拓展高技能人才的晋升通道,加快培养选拔一支优秀的餐饮、滇菜烹饪方面的人才队伍,带动云南旅游和餐饮服务行业的发展,激发全省劳动者学技术、练技能、比贡献的积极性和热情。经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省举办云南省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技术技能大赛。为组织好本次大赛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支持单位: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云南省接待办
(三)承办单位: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云南省旅游饭店行业协会
大赛组委会:
主 任:
罗昭斌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
王惠萍 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主任:
潘红伟 云南省总工会副主席、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石丽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刘 京 云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杨勇明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吴长昆 云南省接待办副主任
戚永宏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杨艾军 云南省政协常委、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云南省旅游饭店行业协会执行会长
成 员:
雷 鸣 云南省总工会技协办主任
吴晓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张泽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徐海清 云南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处长
张 云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处处长
陆 波 云南省接待办管理处处长
李 力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管处副处长
姚振康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恪林 昆明市总工会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昆明市总工会,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评判、宣传和保障等实施工作。
二、大赛工种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三个工种。
三、参赛对象
凡从事竞赛工种工作,且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经各州市初赛选拔后,由州市按组队要求(领队1人、中式烹调师3人、中式面点师3人、餐饮服务员3人)组队参加全省决赛。
四、大赛报名时间、地点、手续
(一)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
(三)办理手续:须以州市为单位组织选手报名参赛,填写《团体(个人)报名表》,参赛选手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选手有效期内健康证复印件1份(原件参赛时携带);
3.参赛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拥有此资格证的选手提供);
4.选手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工作照1张、生活照1张(在所有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标注选手姓名及企业名称);
5.领队及参赛选手须提前将大一寸彩色同底照片电子版发到昆明市总工会技协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每位选手的《报名申请表》1份(附件2);
7.《报名汇总表》1份(附件3)。
五、大赛时间、地点
(一)大赛时间:2015年10月24—25日,10月23日9:30—17:00报到。
(二)大赛地点:昆明云安会都。
六、竞赛方式、评分标准
(一)竞赛方式
竞赛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两部分,竞赛内容以高级工应知应会内容为主。应会部分以实际操作为主,重点考核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知部分主要考察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均为百分制。
(二)评分标准
1.成绩构成:(1)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80%;(2)餐厅服务员: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演讲成绩占总成绩的10%。
2.个人成绩:个人竞赛成绩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加权之和,依据个人竞赛成绩决定竞赛名次,总个人竞赛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先。
3.参赛单位团体成绩:团体成绩为参赛队选手个人竞赛成绩之和,参赛人数不符合组队要求的不参加团体成绩排名。
七、参考教材
(一)《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二)《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三)《餐饮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具体要求见《竞赛规则》(《竞赛规则》将在云南省总工会网站http://www.ynzgh.org.cn/,昆明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km.gov.cn/,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云南省旅游饭店行业协会http://www.ynszx.com网站进行公布)。
八、表彰奖励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两项。
(一)个人奖。 个人奖纳入全省第十二轮职工技术技能大赛表彰。
1.获各竞赛工种专业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云南省××技术状元”称号,颁发证书、奖杯、给予3000元补助,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国家另有特殊规定的工种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除外)。符合条件的直接授予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2.获各竞赛工种专业决赛第二至十名的选手,授予“云南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杯、给予1000元补助,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第二、三名选手可破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国家另有特殊规定的工种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除外)。获得第四名至第十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国家另有特殊规定的工种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除外)。
(二)团体奖。 对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和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团体奖和组织奖,并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九、大赛总体规则(见附件1)
十、大赛现场操作竞赛规则(见附件2)
十一、大赛违纪处理规定(见附件3)
十二、大赛宣传报道方案(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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