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兴:在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上的讲话

22.10.2016  03:0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玉溪市召开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和交流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工作经验,对各州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推动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今天上午,大家分别到玉溪市第一小学、江川区第二中学、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参观了学校的勤工俭学基地,三所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各有特色,大家都感到收获很大。刚才,玉溪市、德宏州、丽江市、石林县、楚雄市、宣威市分别代表州市县区作了经验交流,介绍了近年来他们在勤工俭学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对我们很有启发。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勤工俭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是加强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勤工俭学工作,出台了多个文件专门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在许多重要的文件中也专门提到勤工俭学工作。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出:“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中央2013年12月23日),指出:要组织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爱心公益活动、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和创新创造活动、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201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出: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民政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的扶持,支持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寄宿制中小学校应确保勤工俭学用地,中学每校不少于10亩、小学每校不少于5亩,真正用于改善寄宿学生生活水平。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201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指出:“各级政府要努力为长期保留的中小学解决好勤工俭学的基地,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挤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用于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平整土地,购买籽种,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通过勤工俭学的产品和收入,进一步补充和改善农村学生的生活。”《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2013年7月24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学校勤工俭学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扶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2014年,省政府杨杰副秘书长在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面商会议上指出:“当前,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面临很大的压力和问题,我省贫困面大,山区多,有的地方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存在困难,好在我们有勤工俭学,一定要坚持搞下去,它对营养改善计划有很大的补充作用”。同年,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教基[2014]4号)就勤工俭学基地管理提出要求。“第六章    勤工俭学基地管理。第二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调剂、划拨、开发校内闲散土地、租赁等形式,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基地。第三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勤工俭学基地建设工作作为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省农村基础教育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大事来抓。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第三十一条    通过建立勤工俭学基地,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通过加强对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达到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伙食和营养,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目的。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按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标准,明确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和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实践技能和创造能力。要根据寄宿学生数量,确定劳动实践基地的种养殖规模,作出科学的种养殖计划。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成融教育教学、劳动实践、农科实验、生活娱乐为一体的育人场所。”2015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此外,省教育厅每年下发文件要求各州市对辖区内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进行统计,每两年对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做得好的勤工俭学基地授予“云南省勤工俭学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除了下发文件外,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还通过召开大会、现场会的方式组织各州市交流勤工俭学经验,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2012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市连云宾馆召开了以勤工俭学为主题的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各州市分管教育的州市长、教育局长等三百多人参加了会议。高峰副省长、何金平厅长分别总结了近年来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成功经验,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结合云南的实际,对新时期进一步做好好勤工俭学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后,省财政拿出8000万元资金支持农村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2014年9月,省教育厅在曲靖市召开了“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与会代表观摩学习了沾益县、宣威市和曲靖民族中学勤工俭学基地,总结交流了近年来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会后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两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天我们聚集在玉溪,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探讨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二、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勤工俭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两年以来,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2014年“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精神和《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勤工俭学工作。如,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和促进办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150万元资金对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给予奖励和支持。每年通过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市级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对审核合格的基地给予5-15万元的资金补助。目前,昆明各县市区都建成了一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从主城区开车出发,半小时内,在五华、盘龙、西山等地的学校都可以看到建成的勤工俭学示范基地。曲靖市、玉溪市等地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勤工俭学工作开展的文件。两年来,曲靖市沾益县、宣威市等县区开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得到了社会、家长和学校师生的认可,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等相继进行了专题报道。曲靖市沾益县、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的勤工俭学成果还将代表我省在12月份黑龙江召开的后勤装备展示会上进行展出。玉溪市在曲靖会议后,组织市民族中学等学校到曲靖市民中进行考察学习,短短两年中,玉溪市民族中学租用附近农民的田地建成勤工俭学基地,占地100多亩,种植各类蔬菜、养殖生猪等家禽。目前全市已建成玉溪市民族中学、江川区二中等一大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德宏州、丽江市等州市每年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长期以来,德宏州每年由州教育局组织轮流在各县召开一次勤工俭学现场会,交流勤工俭学经验,推动勤工俭学工作开展。

两年以来,勤工俭学在接纳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省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统计摘要》显示, 2015年,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比例达到38.9% ,中小学勤工俭学销售收入及营业额达到3.8亿元,利润达1.8亿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2518.03 万元,资助学生25.3万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2亿元;改善师生福利2323.38万元。

全省中小学因地制宜,创造条件,通过广泛开展勤工俭学工作,为学校食堂供给肉食,对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支持,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也为解决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勤工俭学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加强劳动教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学生普遍缺乏劳动锻炼,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足。在青少年学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厌恶劳动、怕苦、怕累、追求享受的思想。许多学校过于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学生劳动技能的培养,为此,2015年,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特别强调了新时期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而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是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一个重要手段。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劳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互助友爱、团结合作的精神;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磨练了意志,培养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从而也培养了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和习惯,克服轻视体力劳动,不尊重劳动人民的思想。学生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中,还学会使用了许多劳动工具,学到了许多种养殖的科学技术知识,学到了许多劳动技能,收获了劳动成果的喜悦和分享劳动成果幸福。

勤工俭学有助于发展和巩固学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用科学知识指导实践活动,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进一步理解,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同时,在参与劳动的过程中,还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学生智力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三)勤工俭学对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学校纷纷开办学生食堂,其中,食堂蔬菜、肉食等食材都要到中心城区或集镇去采购。有的农村学校距离城镇中心太远,购买蔬菜运输距离长,学校人力物力投入大,不小心还会采购到注水肉、农药残留等食品,安全隐患大。刚才六个州市县都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当地政府关心支持勤工俭学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每年定期召开勤工俭学现场会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其中还特别提到了勤工俭学在支持当地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地各中小学因地制宜,购买、租用农民用地,创造条件,开展了以种菜养猪等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一些学校基本实现了肉菜自给,平衡了学生的营养,提高了寄宿学生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甚至引导当地群众致富。学生在学校得到了劳动锻炼,同时享用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吃上了低价新鲜蔬菜和放心肉,生活正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让家长放心、人民满意,有力地支持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总之,在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勤工俭学工作正逐渐步入良性循环。我省勤工俭学工作先后得到了国务院刘延东副总理、教育部和省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沾益县菱角塘乡第三中学、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德宏州陇川二小、怒江州福贡县石月亮中学等都因为学校在艰苦地方办学,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勤工俭学,种养殖产出的蔬菜基本上满足了食堂的需要,学校勤工俭学成功地实现了助学育人。他们的事迹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报道。这可以从另一个层面说明,国家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是给予肯定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

三、认真对待当前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勤工俭学工作开展还不太平衡,勤工俭学工作与教育发展的实际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问题和困难是:

(一)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

在全省16个州市中,昆明一直保留独立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有22人的编制,目前实有人数7人。昆明市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设立了独立的勤工俭学办公室。其他15个州市中,玉溪、楚雄、大理、德宏、丽江、曲靖、普洱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与教育技术装备站合署办公;临沧市由职教科管理,文山、红河、保山、昭通、怒江、版纳、迪庆与计财科合署办公。当前,由于编制等的限制,要申请独立的编制非常困难,而且各州市情况也不一样,省里没有统一的要求。

近年来,大多数州市的勤工俭学工作部署与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同步,认真落实2012年省政府召开的以勤工俭学为主题的中小学管理会议精神,认真贯彻2014年曲靖勤工俭学现场会精神,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按照《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学校开展好勤工俭学工作。昆明、曲靖、玉溪等地的勤工俭学工作发展比较快,德宏州在稳步提升,接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劳动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科技含量不断上升,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显著,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有的州市勤工俭学工作在滑坡,不仅政策支持力度小了,组织管理上也有些扯皮。个别州市教育局没有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勤工俭学工作,有些县份很少有学校组织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教育局和学校对该项工作不热心,许多学校甚至不清楚勤工俭学是做什么。

(二)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基地管理不规范

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在起步阶段需要平整土地、配套水电、建设大棚,购买籽种等,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若不进行投入,开展起来确实很困难。当前,每个州市的政策不一样,有的州市长期以来由财政拨付一定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比如,德宏州从2007年开始到现在,每年都安排50万元资金给辖区县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近两年来,又增加了资金投入。昆明市每年安排150万元给辖区各县市区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各县市区也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当然,不是有了资金,就可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有的州市在安排资金时没有经过调研,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安排相同额度的资金,资金划拨后又不进行跟进检查,造成浪费。有的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管理不规范,低价将基地出让给企业进行种养殖,学生没有得到实惠。有的学校没有认真开展工作的计划,疏于管理,勤工俭学基地产出蔬菜瓜果率很低;有的学校基地面积很大,但种植蔬菜品种单一,有时几亩地同时种植莲花白或其他单一品种的蔬菜。蔬菜成熟时,学生吃得厌烦、吃不完的蔬菜腐烂,浪费严重。有的学校开学一段时间,才安排勤工俭学工作,待蔬菜长大,学期都过半了;有的学校没有根据教学周期的安排认真研究勤工俭学工作,学校放假后,就放弃对基地的管理,不种植蔬菜等,导致新学期开学蔬菜供给紧张,同时也造成土地的闲置浪费。

(三)勤工俭学基地规划指导不力,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育人作用不明显

有的地方和学校对勤工俭学基地规划欠缺,指导不力。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当地学校适合种养殖的项目、开展勤工俭学的办法和模式研究不多,导致勤工俭学项目科技含量不高,效益不好。有些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投入多,产出少,效率低下。特别是租用的土地,如果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很难得到师生的支持,也很难把工作开展下去。

以前,勤工俭学的主要功能在于助学。随着国家和我省对寄宿制学生补助标准的提高,勤工俭学的功能逐步由助学为主转向育人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学校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勤工俭学的育人功能,有的把种、养殖外包,种养殖成果学生不能共享。有些基地,接纳学生参与劳动锻炼和社会实践功能不足,育人效果不明显。

四、努力实现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我们的省情决定,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不仅要开展,而且还应该继续加强,当然,要将勤工俭学的工作重心从过去注重经济效益转移到育人上来,突出勤工俭学活动的育人功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把《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贯彻好、落实好。做好勤工俭学工作需要教育、省财、国土、农业、省科和林业等部门的配合。办法第五条规定教育、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林业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支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学校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支持的时候,可以积极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因为办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是研究、制定勤工俭学管理政策、监督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责任主体,要将勤工俭学纳入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要负责协调好各相关部门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勤工俭学生产条件。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学校勤工俭学支持和保障。要从实际出发,就近依法依规流转一定数量的土地、山林、水塘、牧场等作为学校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对学校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既然文件下了,属于自己部门的责任,各部门就要勇于担当。

当前,勤工俭学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包括人员机构的问题、资金资助和筹措的问题、保障措施等,在《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关于资金筹措问题,办法规定“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学校勤工俭学支持和保障。”“学校应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勤工俭学,主要用于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平整土地、购买籽种、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要加强对勤工俭学的领导,将勤工俭学列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因学校勤工俭学收益的增加而减少学校正常教育经费的投入。

个别地方存在勤工俭学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防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勤工俭学财务的领导和监督,要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将勤工俭学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搞好收益分配,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产安全。”明确“学校勤工俭学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师生生活。学校应定期公布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许多县分管教育的局领导还没有听说过《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但许多教育部门和学校反映的各种问题在《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种都能得到很好的解释,办法对部门的职责、学校的职责、政府的职责等作了很好的界定,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落实好、宣传好。

(二)在几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勤工俭学重要性的认识。各地要优先为规划长期保留的中小学校解决好勤工俭学基地,修建大棚、厩舍、水利设施、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问题,提高现有基地的利用率,稳定产出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学校食堂一部分菜肉的供给问题。各地要努力打造一批可持续发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基地。城区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到当地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和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等参加劳动实践。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校指导,提供技术保障,为现有勤工俭学专干及工勤人员提供种养殖技能培训等,帮助实现基地的专业化高效生产。

二是要加强学习交流。各地要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互相借鉴,特别是召开现场会,组织大家到现场参观获得的认识就会更深。工作会议经费投入少,但取得的实效很大,能够带动一些县区和学校把工作做好,同时,现场会要起到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鞭策的作用。各地各校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如微信平台)交流勤工俭学经验。

三是要加大宣传和激励。各地对勤工俭学做出贡献的学校或单位、个人要给予表彰宣传,这样对促进该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勤工俭学工作做得好的学校或单位,背后一定有一批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乐于奉献的的教师团队或管理队伍的支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勤工俭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

同志们,勤工俭学是育人助学的重要手段,从事这项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可以让我们的学生参加劳动锻炼,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和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增长学生的社会知识,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我们坚信,在教育部和省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校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勤工俭学工作在“十三五”期间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在提升效益、服务学校、服务学生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玉溪市召开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和交流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工作经验,对各州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推动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今天上午,大家分别到玉溪市第一小学、江川区第二中学、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参观了学校的勤工俭学基地,三所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各有特色,大家都感到收获很大。刚才,玉溪市、德宏州、丽江市、石林县、楚雄市、宣威市分别代表州市县区作了经验交流,介绍了近年来他们在勤工俭学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对我们很有启发。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勤工俭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是加强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勤工俭学工作,出台了多个文件专门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在许多重要的文件中也专门提到勤工俭学工作。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出:“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中央2013年12月23日),指出:要组织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爱心公益活动、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和创新创造活动、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201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出: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民政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的扶持,支持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寄宿制中小学校应确保勤工俭学用地,中学每校不少于10亩、小学每校不少于5亩,真正用于改善寄宿学生生活水平。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201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指出:“各级政府要努力为长期保留的中小学解决好勤工俭学的基地,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挤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用于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平整土地,购买籽种,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通过勤工俭学的产品和收入,进一步补充和改善农村学生的生活。”《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2013年7月24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学校勤工俭学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扶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2014年,省政府杨杰副秘书长在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面商会议上指出:“当前,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面临很大的压力和问题,我省贫困面大,山区多,有的地方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存在困难,好在我们有勤工俭学,一定要坚持搞下去,它对营养改善计划有很大的补充作用”。同年,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教基[2014]4号)就勤工俭学基地管理提出要求。“第六章    勤工俭学基地管理。第二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调剂、划拨、开发校内闲散土地、租赁等形式,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基地。第三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勤工俭学基地建设工作作为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省农村基础教育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大事来抓。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第三十一条    通过建立勤工俭学基地,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通过加强对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达到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伙食和营养,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目的。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按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标准,明确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和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实践技能和创造能力。要根据寄宿学生数量,确定劳动实践基地的种养殖规模,作出科学的种养殖计划。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成融教育教学、劳动实践、农科实验、生活娱乐为一体的育人场所。”2015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此外,省教育厅每年下发文件要求各州市对辖区内中初等学校开展勤工俭学进行统计,每两年对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做得好的勤工俭学基地授予“云南省勤工俭学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除了下发文件外,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还通过召开大会、现场会的方式组织各州市交流勤工俭学经验,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2012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市连云宾馆召开了以勤工俭学为主题的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各州市分管教育的州市长、教育局长等三百多人参加了会议。高峰副省长、何金平厅长分别总结了近年来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成功经验,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结合云南的实际,对新时期进一步做好好勤工俭学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后,省财政拿出8000万元资金支持农村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2014年9月,省教育厅在曲靖市召开了“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与会代表观摩学习了沾益县、宣威市和曲靖民族中学勤工俭学基地,总结交流了近年来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会后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两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天我们聚集在玉溪,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探讨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二、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勤工俭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两年以来,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2014年“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现场会”精神和《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勤工俭学工作。如,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和促进办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150万元资金对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给予奖励和支持。每年通过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市级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对审核合格的基地给予5-15万元的资金补助。目前,昆明各县市区都建成了一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从主城区开车出发,半小时内,在五华、盘龙、西山等地的学校都可以看到建成的勤工俭学示范基地。曲靖市、玉溪市等地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勤工俭学工作开展的文件。两年来,曲靖市沾益县、宣威市等县区开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得到了社会、家长和学校师生的认可,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等相继进行了专题报道。曲靖市沾益县、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的勤工俭学成果还将代表我省在12月份黑龙江召开的后勤装备展示会上进行展出。玉溪市在曲靖会议后,组织市民族中学等学校到曲靖市民中进行考察学习,短短两年中,玉溪市民族中学租用附近农民的田地建成勤工俭学基地,占地100多亩,种植各类蔬菜、养殖生猪等家禽。目前全市已建成玉溪市民族中学、江川区二中等一大批勤工俭学示范基地。德宏州、丽江市等州市每年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长期以来,德宏州每年由州教育局组织轮流在各县召开一次勤工俭学现场会,交流勤工俭学经验,推动勤工俭学工作开展。

两年以来,勤工俭学在接纳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省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统计摘要》显示, 2015年,全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比例达到38.9% ,中小学勤工俭学销售收入及营业额达到3.8亿元,利润达1.8亿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2518.03 万元,资助学生25.3万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2亿元;改善师生福利2323.38万元。

全省中小学因地制宜,创造条件,通过广泛开展勤工俭学工作,为学校食堂供给肉食,对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支持,减轻了学生家庭负担,也为解决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勤工俭学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加强劳动教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学生普遍缺乏劳动锻炼,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不足。在青少年学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厌恶劳动、怕苦、怕累、追求享受的思想。许多学校过于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对学生劳动技能的培养,为此,2015年,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特别强调了新时期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而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是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一个重要手段。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劳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互助友爱、团结合作的精神;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磨练了意志,培养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创业精神,从而也培养了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和习惯,克服轻视体力劳动,不尊重劳动人民的思想。学生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中,还学会使用了许多劳动工具,学到了许多种养殖的科学技术知识,学到了许多劳动技能,收获了劳动成果的喜悦和分享劳动成果幸福。

勤工俭学有助于发展和巩固学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用科学知识指导实践活动,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进一步理解,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同时,在参与劳动的过程中,还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学生智力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三)勤工俭学对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学校纷纷开办学生食堂,其中,食堂蔬菜、肉食等食材都要到中心城区或集镇去采购。有的农村学校距离城镇中心太远,购买蔬菜运输距离长,学校人力物力投入大,不小心还会采购到注水肉、农药残留等食品,安全隐患大。刚才六个州市县都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当地政府关心支持勤工俭学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每年定期召开勤工俭学现场会安排部署勤工俭学工作,其中还特别提到了勤工俭学在支持当地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地各中小学因地制宜,购买、租用农民用地,创造条件,开展了以种菜养猪等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一些学校基本实现了肉菜自给,平衡了学生的营养,提高了寄宿学生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甚至引导当地群众致富。学生在学校得到了劳动锻炼,同时享用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吃上了低价新鲜蔬菜和放心肉,生活正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让家长放心、人民满意,有力地支持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总之,在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勤工俭学工作正逐渐步入良性循环。我省勤工俭学工作先后得到了国务院刘延东副总理、教育部和省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沾益县菱角塘乡第三中学、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德宏州陇川二小、怒江州福贡县石月亮中学等都因为学校在艰苦地方办学,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勤工俭学,种养殖产出的蔬菜基本上满足了食堂的需要,学校勤工俭学成功地实现了助学育人。他们的事迹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报道。这可以从另一个层面说明,国家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是给予肯定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

三、认真对待当前我省中小学勤工俭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勤工俭学工作开展还不太平衡,勤工俭学工作与教育发展的实际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问题和困难是:

(一)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

在全省16个州市中,昆明一直保留独立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有22人的编制,目前实有人数7人。昆明市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设立了独立的勤工俭学办公室。其他15个州市中,玉溪、楚雄、大理、德宏、丽江、曲靖、普洱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与教育技术装备站合署办公;临沧市由职教科管理,文山、红河、保山、昭通、怒江、版纳、迪庆与计财科合署办公。当前,由于编制等的限制,要申请独立的编制非常困难,而且各州市情况也不一样,省里没有统一的要求。

近年来,大多数州市的勤工俭学工作部署与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同步,认真落实2012年省政府召开的以勤工俭学为主题的中小学管理会议精神,认真贯彻2014年曲靖勤工俭学现场会精神,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按照《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学校开展好勤工俭学工作。昆明、曲靖、玉溪等地的勤工俭学工作发展比较快,德宏州在稳步提升,接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劳动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科技含量不断上升,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显著,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有的州市勤工俭学工作在滑坡,不仅政策支持力度小了,组织管理上也有些扯皮。个别州市教育局没有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勤工俭学工作,有些县份很少有学校组织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教育局和学校对该项工作不热心,许多学校甚至不清楚勤工俭学是做什么。

(二)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基地管理不规范

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在起步阶段需要平整土地、配套水电、建设大棚,购买籽种等,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若不进行投入,开展起来确实很困难。当前,每个州市的政策不一样,有的州市长期以来由财政拨付一定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比如,德宏州从2007年开始到现在,每年都安排50万元资金给辖区县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近两年来,又增加了资金投入。昆明市每年安排150万元给辖区各县市区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各县市区也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当然,不是有了资金,就可以做好勤工俭学工作。有的州市在安排资金时没有经过调研,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安排相同额度的资金,资金划拨后又不进行跟进检查,造成浪费。有的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管理不规范,低价将基地出让给企业进行种养殖,学生没有得到实惠。有的学校没有认真开展工作的计划,疏于管理,勤工俭学基地产出蔬菜瓜果率很低;有的学校基地面积很大,但种植蔬菜品种单一,有时几亩地同时种植莲花白或其他单一品种的蔬菜。蔬菜成熟时,学生吃得厌烦、吃不完的蔬菜腐烂,浪费严重。有的学校开学一段时间,才安排勤工俭学工作,待蔬菜长大,学期都过半了;有的学校没有根据教学周期的安排认真研究勤工俭学工作,学校放假后,就放弃对基地的管理,不种植蔬菜等,导致新学期开学蔬菜供给紧张,同时也造成土地的闲置浪费。

(三)勤工俭学基地规划指导不力,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育人作用不明显

有的地方和学校对勤工俭学基地规划欠缺,指导不力。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当地学校适合种养殖的项目、开展勤工俭学的办法和模式研究不多,导致勤工俭学项目科技含量不高,效益不好。有些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投入多,产出少,效率低下。特别是租用的土地,如果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很难得到师生的支持,也很难把工作开展下去。

以前,勤工俭学的主要功能在于助学。随着国家和我省对寄宿制学生补助标准的提高,勤工俭学的功能逐步由助学为主转向育人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学校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勤工俭学的育人功能,有的把种、养殖外包,种养殖成果学生不能共享。有些基地,接纳学生参与劳动锻炼和社会实践功能不足,育人效果不明显。

四、努力实现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我们的省情决定,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不仅要开展,而且还应该继续加强,当然,要将勤工俭学的工作重心从过去注重经济效益转移到育人上来,突出勤工俭学活动的育人功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把《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贯彻好、落实好。做好勤工俭学工作需要教育、省财、国土、农业、省科和林业等部门的配合。办法第五条规定教育、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科技、林业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支持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学校在开展勤工俭学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支持的时候,可以积极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因为办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是研究、制定勤工俭学管理政策、监督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责任主体,要将勤工俭学纳入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要负责协调好各相关部门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勤工俭学生产条件。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学校勤工俭学支持和保障。要从实际出发,就近依法依规流转一定数量的土地、山林、水塘、牧场等作为学校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用地,可按照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对学校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既然文件下了,属于自己部门的责任,各部门就要勇于担当。

当前,勤工俭学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包括人员机构的问题、资金资助和筹措的问题、保障措施等,在《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关于资金筹措问题,办法规定“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学校勤工俭学支持和保障。”“学校应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勤工俭学,主要用于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平整土地、购买籽种、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要加强对勤工俭学的领导,将勤工俭学列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因学校勤工俭学收益的增加而减少学校正常教育经费的投入。

个别地方存在勤工俭学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防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勤工俭学财务的领导和监督,要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将勤工俭学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搞好收益分配,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产安全。”明确“学校勤工俭学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师生生活。学校应定期公布勤工俭学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许多县分管教育的局领导还没有听说过《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但许多教育部门和学校反映的各种问题在《云南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种都能得到很好的解释,办法对部门的职责、学校的职责、政府的职责等作了很好的界定,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落实好、宣传好。

(二)在几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勤工俭学重要性的认识。各地要优先为规划长期保留的中小学校解决好勤工俭学基地,修建大棚、厩舍、水利设施、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问题,提高现有基地的利用率,稳定产出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学校食堂一部分菜肉的供给问题。各地要努力打造一批可持续发展的勤工俭学工作基地。城区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到当地勤工俭学实践示范基地和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等参加劳动实践。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校指导,提供技术保障,为现有勤工俭学专干及工勤人员提供种养殖技能培训等,帮助实现基地的专业化高效生产。

二是要加强学习交流。各地要定期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互相借鉴,特别是召开现场会,组织大家到现场参观获得的认识就会更深。工作会议经费投入少,但取得的实效很大,能够带动一些县区和学校把工作做好,同时,现场会要起到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鞭策的作用。各地各校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如微信平台)交流勤工俭学经验。

三是要加大宣传和激励。各地对勤工俭学做出贡献的学校或单位、个人要给予表彰宣传,这样对促进该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勤工俭学工作做得好的学校或单位,背后一定有一批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乐于奉献的的教师团队或管理队伍的支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勤工俭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

同志们,勤工俭学是育人助学的重要手段,从事这项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可以让我们的学生参加劳动锻炼,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和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增长学生的社会知识,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我们坚信,在教育部和省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校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勤工俭学工作在“十三五”期间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在提升效益、服务学校、服务学生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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