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云南男子制售“假水票” 转让水站谋利
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10月20日,记者接到陈先生热线爆料称,他新近接手经营的饮用水代销站陆续接到大量“假水票”,水站因拒绝“假水票”而多次与客户产生纠纷。云南网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假水票”属转让前的经营者吴先生制售,因转让合同没有明确已外售水票数量,新接手经营的陈先生遂拒绝供水而一再引发纠纷。
“那个‘假水票’就是一毛一张的名片,根本不是水厂正规制售的!”陈先生介绍,9月23日,他从吴先生手中以21000元转让费接手森原山泉宏仁水站,水站经营至今近一月的时间内,已经陆续收到738张“假水票”。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自己付费为客户供水。但是,越来越多的“假水票”一天天浮出水面,陈先生初步统计大约在转让前约有近3000张“假水票”已经卖售到客户手中。
吴先生称,因其个人债务紧张急需现金周转,他便将原先7万元接手的水站以21000元低价再次转手给陈先生,转让过程中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陈先生为他之前已经售出的2000张水票持有客户继续供水。
陈先生则否认了吴先生的说法,称双方口头协议是水站继续承担500张水票的供水量,而不是2000张。因拒绝为持有“假水票”的客户供水,客户与水站之间已经发生多次纠纷,水站目前已经无法正常经营。他希望供水方公司能与他共同承担这些已经外售水票的供水成本,将水站此前自行制售的水票作废,让宏仁水站逐步走上正规经营的道路。
云南网记者现场走访发现,宏仁水站此前自行制售的水票均为“名片”大小,与供水方统一制售的水票大相径庭。目前回收的水票甚至有部分没有加盖水站公章,具体出售的水票数量也没有明确数据统计。
曾一次性花700元购买100张水票的宾馆老板李先生说道:“水票是我自己真金白银买的,之前吴老板也一直凭这种水票送水上门,怎们陈老板一接手就不认这些票了?我们作为消费者,只认水站,公司也应加强代销水站的监管。”
云南六宝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森原山泉的供水方)负责人王平原表示,陈李双方是在公司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宏仁水站,公司也从未授权此前经营者以水站名义自行制售水票。针对目前出现的情况,公司将协调双方尽快协商处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云南瀛滇律师事务所陈洁律师表示,我国《个体工商户条例》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该水站既属“个体工商户”性质,目前没有办理注销再登记,因此双方“转让”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转让经营协议书》即属无效协议。
无效协议的法律后果应当是“自始无效”,就目前情况而言,该事件中的吴某应当退还陈某的相关转让费用。如果陈先生想继续经营水站,双方就水票等具体事项协商一致后,双方需按法律程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