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许兑换覆盖东南亚南亚20国货币
这五年来,云南金融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促进涉外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
据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数据,“十二五”期间,云南推出了人民币与泰铢、越南盾、老挝基普等的银行柜台挂牌兑换业务,泰铢、马来西亚林吉特、越南盾、柬埔寨瑞尔、老挝基普和缅甸元等近20种东南亚、南亚国家货币的特许兑换业务,形成了以银行间区域市场为支撑、银行柜台交易为基础、特许兑换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货币交易体系。
与此同时,全国首个中缅货币兑换中心在德宏州挂牌成立,形成“瑞丽”指数。还建成了全国首条泰铢现钞跨境调运绿色通道,试点经常项下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NRA账户开立、企业、个人开展对外合作更加便利。
在全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上,云南省大力推广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推动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与泰国、老挝等国家央行建立了良好的金融合作与交流关系,与越南、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南亚、东南亚国家央行保持了紧密联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富滇银行控股的老中银行成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在境外合资设立的首家经营性银行机构。
此外,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金融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维护了良好有序的金融秩序。以《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金融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正式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不断完善。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认为,“一带一路”战略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推进将为云南省金融业扩大开放提供更加难得的契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将为云南金融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十三五”将是云南金融改革发展的黄金期。(昆明日报 记者马苗)
数读“十二五”云南信贷规模
●信贷投放实现倍增,存贷款余额双双突破2万亿元大关。
●截至 2015年11月,累计新增社会融资规模15129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74倍。
●截至2015年12月末,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25204.56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87%;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21243.17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98.5%。
●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新引进4家外资银行,新设2家财务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39家村镇银行,全省第一家农商行—瑞丽南屏农商行开业,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实现零的突破。截至2015年11月末,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为209家,比2010年末增加4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33762.1亿元,是2010年末的2.07倍。
●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结构不断优化。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累计发放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共计1111.81亿元,比 “十一五”期间多投放1030.34亿元。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365.70亿元、累计贴息15.87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期间增长1.8倍、1.7倍。
●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65.54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2.4 倍,余额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上,自启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云南省已累计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2691.55亿元,有力推动了云南省对外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