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这样定位
翻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你能感受到国家对这片面积约482平方公里土地的厚爱。通知中明确,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云南滇中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按照发展目标,到2030年滇中新区将成为带动云南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
滇中新区位于云南省地理中心,紧邻昆明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网络完备,沪昆铁路、成昆铁路以及京昆、沪昆、渝昆、杭瑞等国家高速公路和多条国道贯穿新区,拥有国家门户枢纽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以及南亚东南亚国家人员货物往来便利。
辖区内及周边拥有43所高等院校、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以及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等一批高水平科研院所,具备较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和区域创新体系。
因为拥有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空港经济区等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园区和安宁国家级重点石油化工基地,形成了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保税物流等一批优势产业,产业支撑和带动作用明显。
而且,新区位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国家重点开发区域,适宜建设的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较大,交通、供水、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体系较为完善。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城镇化基础较好,是昆明中心城区空间拓展的主要区域,具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良好基础。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稳步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国—南亚博览会影响力显著提升,云南省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新区依托现有开放合作基础,打造与南亚东南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提供了有力支撑。
4大功能分区共筑美丽新区
按照“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要求,滇中新区将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规划形成城市建设区、产业发展区、历史文化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区,全力打造绿色低碳、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美丽新区。
——城市建设区。围绕打造紧凑高效的山地组团城市的建设目标,坚持“强化山水、融合现代、宜居宜业、低碳智慧、绿色发展”的开发理念,建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美丽新城和高原特色山地城镇建设示范区。
——产业发展区。主要依托安宁工业园区、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园区,重点发展现代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以金融、商贸物流、康体休闲与文化创意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按照“创新驱动、高端发展、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以既有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力度,努力聚集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的现代产业,积极构建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打造服务云南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示范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出口加工基地,形成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历史文化区。重点依托嵩明县杨林镇、安宁市温泉街道等文物、文化资源富集区域,规划历史文化区,进行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彰显民族地域文化、自然生态文化、休闲养生文化、现代创意文化,促进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
——生态保护区。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引导城镇、村庄、产业建设走集约、绿色、低碳、智慧的发展道路。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将城市建设区、产业发展区、历史文化区范围以外的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区,重点对山地、河流、湖泊、湿地、林地等进行保护与修复,保持生态多样性,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家省级各部门倾力支持
通知中明确了国家、省级、新区各级各部门对于新区发展的支持和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加强对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为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省政府加强对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加快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有关政策、资金、重大项目安排上向新区倾斜。明确新区管理机构,探索构建精简高效、责权一致、建管一体、执行有力的新型管理体制。要合理优化昆明市行政区划设置和市辖区规模结构,探索新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新区管理机构要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正面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地精简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抓紧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认真抓好干部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支持新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创新机制推进产城融合
创新人口城镇化发展机制。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农民能接受、政府能承担、市场能参与的户籍转换政策。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为基准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保障外来人口在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权益。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引导,努力提高农业人口融入城镇的能力。
创新城乡建设管理制度。按照城乡一体、全域管控、部门协作的要求,形成统一衔接的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体系。切实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布局总体框架,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统筹城市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功能合理配置和产城融合,促进产业和人口同步集聚。
创新投融资模式。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城乡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吸纳各类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记者 孙伟 赵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