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首日开局良好
5月4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和周密组织实施,云南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平稳、顺利开展。全天全省共收案1116件,其中当场立案936件;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拟七日内答复1件;因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实施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43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不予立案2件。综合当场立案率达84%。
云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为栋到昆明中院、官渡法院和西山法院立案第一线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通过视频系统向最高院周强院长汇报云南全省法院登记立案情况
当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为栋到昆明中院、官渡法院和西山法院立案第一线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在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当场通过视频系统向最高院周强院长汇报云南全省法院登记立案情况,并通过视频系统检查全省十七个中院工作情况。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立案一庭庭长全部在立案登记第一线进行实地指导。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目的是要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确保司法公正。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意见》和《规定》作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当天第一位到昆明中院立案的当事人
西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立案登记制改革经中央决定和最高院部署后,云南高院党组和院长张学群同志对立案登记制改革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汇报,及时将会议精神向省委、省人大作报告,并召开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先后成立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应急领导处置小组和督导组,负责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指导和现场督导工作。此前,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高院还超前谋划、早做准备,先后召开了中院院长座谈会,举办了全省17个中院和129个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及立案庭庭长培训班。云南全省法院充分认识到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周密部署,强化督导检查,有决心持续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不断发展。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