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有效缓解“诉讼难”
“屈死莫告状,有冤肚里咽”“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是中国老百姓对诉讼的恐惧和担忧。云南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缓解“诉讼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介绍说,实践中,经常能听到各方对诉讼难的抱怨,如:法律法规太多,无所适从,裁判预期不明;部分案件审理久拖不判、久拖不执,时间、精力拖不起;费用高,财力耗不起;个别案件裁判不公,甚至发生冤假错案;个别法官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甚至徇私舞弊、徇私枉法……
田成有说:“诉讼难”侵蚀着法治大厦的根基,阻碍了公平正义的实现,它不但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而且司法之路也会越走越窄,司法与人民之间的距离越变越远。
为切实解决“诉讼难”的问题,云南法院首先压缩办案周期,解决诉讼的拖累、折腾。诉讼难,难在时间太拖、太长。云南法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小额诉讼、刑事速裁工作,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比如西山区法院,专门设置了8名速裁法官,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诉讼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全交由速裁法官快速办理。2016年,占该院全部31名民事法官25.8%的8名速裁法官审结民商事案件4614件,占全部9390件已结民商事案件的49.1%,平均每名速裁法官审结案件577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田成有说,古往今来,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希望法官主持公道,为民做主,希望法官铁面无私,公正廉明。三类人员的分类改革,对法官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年,经过考核、考试,全省三级149个法院共遴选出4060名入额法官。这些遴选出的精英,将更加注重把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放在首要位置,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认真对待法官这一职业,认真对待百姓的诉求。
据介绍,云南省高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改配套制度,要求法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办好案件,必须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终身追求。全省各级法院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加强案件办理的亲历性。由入额法官及合议庭自行签发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层层领导把关签发。设置法官专业会议,为法官办案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对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进行“瘦身”,切实体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改精神和要求。
云南法院推进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2016年,全省法院上网发布生效裁判176351篇,用户访问浏览量达244061人。云南高院政务网站云南法院网总浏览量达到近780万人次。全省法院已有101家法院与中国庭审公开网联通并开始庭审直播工作。(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