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律援助办案量年递增率居西部第一
中新网昆明12月19日电 (余雪彬)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在19日举行的“推进依法治省守护七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五年来,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案量平均年递增20%以上,位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
自2010年7月《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云南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万余件,受援人数21.9万余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17亿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4万人次。
云南地处西南,水资源总量居全国第3位,境内大小河流600多条,其中水能资源蕴藏量在1万千瓦以上的有300条左右,巨大的水电资源开发潜力使云南成为修建大中型水电站的重点省份。水利水电建设过程中,产生一定数量的移民,为这部分人开展法律援助,也成为云南司法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云南是全国率先开展移民法律服务的省市之一。
马继延表示,自移民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以来,云南共设立法律服务办公室112个,法律援助工作室68个,为各级移民管理部门安排法律顾问71人,接待移民群众法律咨询120844人次,办理人民调解16731件、基础法律服务2226件、法律援助案件6652件,为移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同时云南还重点做好老年人、农民工、少数民族群众、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以促进“幸福生活”和“尊严工作”为主题,大力开展老年人和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专项活动以来,云南共设立老年人工作站772个、服务点5659个,接待老年人咨询19294人次,办理案件2454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529万余元;设立农民工工作站782个、服务点5711个,接受农民工咨询13550人次,办理案件3783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649.7万余元。
目前,《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已被翻译为藏、壮、苗、彝、傣、哈尼等11种少数民族文本,印制了30余万册,发放州市及社会各界,极大地方便了少数民族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多方面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