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主法治建设筑牢发展基石

15.12.2016  06:03

 一个尊重民主权利的政党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一种民心所向的制度才能拥有前行的力量。

  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省深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在三迤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民主政治建设之路越走越宽广,法治云南建设扬帆提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筑牢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石。

   民主政治之路越走越宽

  2011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分别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两次专题询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监督实效。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方式的一种创新和发展,对于激活和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和提高监督质量,发挥着独特的功效,产生着积极的作用。随着《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颁布,询问什么专题、怎么询问、询问结果公开公布,能够及时有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追踪、问询和反馈,这已经成为我省增强政治生活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重要尝试。过去5年,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跨出的每一步都与之紧密相连,正是无数次这样的尝试,从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云南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益,5年来,我省以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为基本遵循,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谋大局、抓重点,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解决关系云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作为人大监督重点,切实加强跟踪监督,持续检查“一府两院”的整改情况,重视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新的监督方式,使人大监督实效不断增强。如今,通过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已形成了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政府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在内的比较完备的监督体系。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云南改革发展。根据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新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一批立足本省特色、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的立法项目相继出台。同时,发挥人大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的优势,通过修订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具体范围,进一步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围绕关系地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依法作出一批决议决定。

  2015年3月,省政协主席、全国政协委员罗正富提交的《关于支持云南发挥先导作用,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重点督办的提案之一,这对于协调争取国家层面加大力度支持,推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云南在国家睦边外交战略中的独特作用、加大对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经贸合作至关重要。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已走过辉煌的60多年历程,省政协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的优势,不断创新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团结动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努力提高协商质量,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深入发展。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任期以来,协商民主成效更加突出。围绕全力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连续3年就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制订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向中央争取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等建议。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献计出力,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生态精准扶贫机制等意见建议。积极助推辐射中心建设,关于提升滇黔桂三省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专项建议及提案报送全国政协,得到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的肯定和批示。

  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推进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云南建设扬帆提速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大首次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报告以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就成为云南全社会共同关注、学习的焦点,在领导干部与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法治权威正在逐步树立,法律正在成为公众信仰。

  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等举措,使每一项地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符合云南实际,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去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被列为“十三五”省级专项发展规划之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首次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以考评检验依法行政实效得以正式实施。如今,省委、省政府已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宪伟说:“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形式,作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是今后5年云南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

  此外,《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部为规范政府行为而制定的重要省政府规章。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步伐越迈越快,越走越稳,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和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5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普遍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省政府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写入政府工作规则,并坚持每年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省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推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成为常态。如今,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多数行政机关工作的基本准则。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大幅压缩、程序不断优化,审批效率提速50%以上,极大地提高了服务效能。强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不断公开。坚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加强与群众互动,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网站、微博、活动日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开启司法改革新篇章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探索实行了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等措施,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得到纠正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司法改革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政之所要,在乎民心。5年来,全省“信访不信法”的状况逐步扭转,这不仅得益于我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议的纠错力度不断加大,还得益于普法工作的扎实推进,使百姓对行政调解的认可度不断增强。

  2012年初,我省就开展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试点。“六五”普法期间,全省上下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云南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省委提出“把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纳入法治轨道,为实现富民兴滇、全面小康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到泸水县新建村村民四三妞“以后领导干预司法要问责,我们老百姓再也不担心司法不公了”的期盼,再到楚雄市调解干部夏国琼“继续做群众的贴心人,社会矛盾的泄压阀”的决心,我们见证了大量“法治”故事、“法治”声音,这种群众心中对于法治的信仰和拥护,让我们感受到了法治云南最强有力的脉动。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