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验检疫14项措施促边贸发展

17.11.2015  18:47
  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10月该局出台了14项措施,从促进边境贸易、优化检验检疫监管、营造发展环境等3个方面创新工作,支持边境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在促进边境贸易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推行“通报、通签、通放”的一体化工作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报检地和通关放行地,简化报检随附单据,扩大绿色通道、直通放行制度实施范围;降低边境贸易出口货物口岸查验率,《重点查验目录》外的边境贸易出口货物查验比例由2.5‰降低至1‰;对需办理检疫审批的边境贸易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实行优先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审核环节减为受理和初审两个环节,初审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对仅限于在边境州、市使用的边境贸易进口预包装食品、化妆品,优化简化标签审核程序及内容,除质检总局有明文规定外,抽检比例降低50%。

  在优化检验检疫监管方面,对边境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边民互市贸易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全部实施备案管理;对《法检目录》外的进出口货物实行只申报,仅在必要时实施监督抽查;在产品风险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基础上,对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管理;对边民互市贸易出口货物中,对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且标有相应质量安全合格标识的商品实施快速查验放行;加强边境贸易进口农产品源头管理及境外疫情监测,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简化边境口岸检验检疫手续。

  在营造发展环境方面,支持农业对外合作,拓宽边境农产品贸易渠道,拓展边境口岸功能,加强周边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助力云南农产品开拓国外市场;规范进出口收费,落实国家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在有条件的边境口岸推行双线管理制度,在进出境“一线”实施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工作,在“二线”实施货物检验和监管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推行边境贸易进口商品预检验制度;完善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预警通报和《法检目录》外货物抽查工作模式,在打击边境贸易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强化部门合作。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