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案管“一体化”见成效

10.07.2018  20:14

你点开这个菜单,就能看见整个案件信息了……”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里,案件管理办公室(下称“省院案管办”)的工作人员正向前来查询案件的市民演示如何使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

  据了解,自省院案管办成立以来,统筹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起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使案管工作从无到有、创新发展,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制度引领流程动态实时掌握

为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省院案管办制定下发《开展流程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的通知》,优化设置《案件流程监控意见书》、《案件流程监控提示函》,做到案件流程监控全面全程留痕。2018年以来,共纠正检察办案活动中不规范情形1千余件次,逐步形成了精细化的动态监控体系,促进规范司法。

  在此基础上,省院案管办牵头拟定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设立专门保管室,指派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登记、入库、保管,对扣押款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还严把案件出入口关。例如,红河州弥勒市院修订完善《弥勒市检察院刑事案件受理标准》,明确了移送案件的52条细节规定,使案件的受理有章可循;德宏州院在受理案件时,针对出现的难以确定或者容易出现认识分歧的问题,注重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联系,有效防止了后续案件办理过程中,因受理审查出现的问题而影响办案效率,切实保证了案件受理的质量。

  同时,省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受理标准、规范报送流程,指导全省各级案件管理部门做好案件受理工作。据统计,2013年至今,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各类案件390566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求补送更正7964件,送案审核330075件,要求补送更正3960件。


阳光透明监督促进工作提升

  秉着“细致出好活”的态度,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组织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采取随机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从文书应用到案件质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评查工作。2013年以来,组织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评查案件6.6万余件。

  在业务数据监管方面,坚持日常审核与统计员、受案员双重审核,确保统计业务数据更加科学全面地反映检察官的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统计核查中发现并反馈业务不规范的问题3779件次。对办案过程中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实现管理闭环控制。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业务考评,并定期对各地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平台,结合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案管窗口查询等传统方式,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智慧案管”建设,有力提高了业务监督管理活动的自动化、精准化水平。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在互联网上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2万余条。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多个检察院相继建成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卷宗复印、刻录、电子触摸屏查询等为一体多功能服务大厅,制定《案件管理办公室服务公约》及《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做到专人负责、微笑服务、热情接待,文明、规范用语,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受到了各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