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两个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2014年4月至今年8月,云南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07件1062人,起诉1921件2886人,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1件63人,起诉43件152人,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僵尸肉”案件进行了严厉打击,通过案件办理,打掉了一批走私冻肉的犯罪团伙,有力地震慑了犯罪。”9月22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召开的“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两个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侦查监督处处长李卫国告诉与会多家媒体记者: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两个专项活动”成效显著,确保了大美云南蓝天白云的生态环境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强化对相关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切实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情况,重点查办“两类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活动开展以来,云南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主动出击,严厉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专项工作的认知度,深入推进了平安云南建设。
笔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还了解到:云南检察机关通过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5件19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1件29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件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8人,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问题。针对重点地区、重大敏感案件,省检察院采取挂牌督办制度,并确立了敏感案件快速反应和案件报告制度,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发现重大线索后立即派员赴现场处置,并将办理情况第一时间向省检察院报告。各地在工作中因地制宜,有侧重地调整监督重点,大理州加强了对洱海流域污染的巡查和打击力度;文山、普洱等地,加大了对滥伐、盗伐林木犯罪案件的监督,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成效明显;昆明、玉溪、曲靖、德宏等地加大了对破坏食品药品安全的打击力度,对群众关心的“毒米线”、假盐假药等进行了重点监督,通过案件的办理切实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提升了公信力。
云南检察机关在开展“两个专项活动”中,还着重查办“两类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利用开展专项活动的契机,深挖职务犯罪线索,推动深入查办窝案串案,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已监督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0件10人 ,立案6件6人 ,起诉5件5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反渎职侵权部门共查办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84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职务犯罪10人,涉嫌的罪名包括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全省检察机关还将惩治与预防相结合,主动走访林业、环保等部门,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帮助环保、食品药品领域的相关行政机关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的意识,促使行政机关提高服务效能和严格依法行政。
云南检察机关还着重从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着手,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加强与各行政部门的联系。去年以来,省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并联合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出台了加强协作配合,打击犯罪的实施意见,确立和完善了重大、敏感案件协作、定期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一系列制度,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对金沙江、八布河流域、制售假劣药品窝点等进行排查,共同研究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途径和查处机制;对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硬件和软件进行了系统升级改造,依托平台,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敦促行政机关录入案件信息,今年1至7月,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处罚信息1000余件,通过平台监督移送案件69件次;针对环保、食品药品犯罪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全省检察机关有层次地开展了多次有针对性的培训,邀请了公安、环保、法院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就行政执法的现状和法律适用的难点进行了讲解,加强了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了全省检察人员办理该类型案件的能力。
据悉,这是云南省检察院今年以来召开的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前两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分别是“云南省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保障和服务云南发展新定位”;“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情况。云南省检察院的新闻发布会趋向常态化,越来越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网友的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