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某建筑公司中5000万大项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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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
打击经济犯罪 十起 “典型案例 ”之
郑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张某等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案例五:郑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为中标某扩建工程施工项目,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通过普某某、嵇某某、郑某某、姚某某4人协助,联系了符合招标条件的云南某建筑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进行串通投标,该7家公司根据郑某某指定的投标报价制作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经公开评标后,涉案的云南某建筑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4日中标以上施工项目,中标金额为5100余万元。
2022年,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郑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郑某某犯串通投标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预警提示
串通投标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直接伤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招标项目的质量,是国家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参与串通投标不仅让自身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严重影响参与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及人民群众在招投标时: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规范企业管理,自我约束、防范拒绝串标行为、举报串标行为。
案例六:张某等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2022年10月,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张某等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作为云南省某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该上市公司内幕敏感期内,故意泄露内幕信息,导致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通过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参与股票交易800余万元,非法获利40余万元。目前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获,非法所得已全额追缴。
预警提示
内幕交易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会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而且会对投资者公众的信心造成极大的损害。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内幕交易犯罪的法律意识,了解内幕交易的定义和危害,避免参与内幕交易行为,对自身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