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出新规:强迫购物将被责令退出市场

23.12.2015  12:42

美编 刘一飞 画

背景

为进一步消除行政区域间旅游经营和服务障碍,推进跨区域旅游合作和旅游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12月21日,“云南省无障碍旅游现场工作会议”在丽江召开,会上宣读了“云南省无障碍旅游丽江共识”(下称“丽江共识”)的16项内容,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话题

丽江共识”的达成,无疑有利于提升云南旅游市场的规范程度和服务质量。但所谓“无障碍旅游”的内涵又是什么?它将给旅游市场带来怎样的改变?

达成一致共识

瞄准市场要害对症下药

所谓的“无障碍旅游”体现在哪里?旅游过程中碰到“障碍”又当如何解决……一系列问题在这个寒冬里都将在“丽江共识”中找到答案。

无障碍旅游”包括旅行社业务、导游服务、旅游车运营全省无障碍。在云南省无障碍旅游现场工作会议上,旅游所涉及的各条产业链包括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旅行社跨区域的服务以及采购、旅行社业务委托相关规定、《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旅游运输车辆的通行等方方面面达成了16项共识,这些要点细致明确,瞄准了旅游发展中的很多问题,无疑为云南旅游跨越式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从“丽江共识”的内容来看,其在推进跨区域旅游合作和旅游经营方面不乏亮点:允许在我省注册的旅行社在全省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且不受数量限制;鼓励旅行社跨区域的旅游服务供应采购,实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操作旅游团队,安排游客全程接待服务……此外,在保障旅游服务质量方面,“丽江共识”瞄准了旅游市场的要害:严格落实《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旅行社只能使用本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人员或者与取得劳务派遣资质的导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允许导游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办理正常的工作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时,各地不得通过考试、培训等方式设置附加条件;经批准从事旅游运输的车辆在核定经营范围内从事旅游客运经营,允许按照旅游合同和旅游包车合同的行程安排在车籍所在地和旅游目的地之间通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旅行社不得擅自调用无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

在会上,有旅行社老总当即表态,坚决执行“丽江共识”,希望无障碍旅游能够真正落实下去。一位与会代表告诉记者,几年前云南就一直在致力推进无障碍旅游,经过多年来大家的共同努力,如今有了确切的实施内容,实在是一件有益于行业发展的事情。

实施计分管理

拟推动态调整退出机制

为确保无障碍旅游落到实处,我省旅游、工商、公安、交通以及各州市旅游行业协会将共同携手,坚决清除阻碍云南旅游发展的“绊脚石”。对相关旅游经营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全力保障全省无障碍旅游的推行。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丽江共识”带来的最直接益处是降低旅行社的操作成本,以往旅行社提供给游客的服务会因为地域的不同在费用上也有所不同,这使得旅行社的运营成本居高不下。而破除障碍之后,因此带来的将是旅游费用的降低、市场更加规范开放、游客满意度随之提高。而执法者最期待的,就是共识达成之后要尽快出台详细规范及具体的管理办法,以确保该共识的落地实施。

据悉,为确保全省无障碍旅游的推行,有关方面还将采取严格措施给予保障。譬如,对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造成阻碍的行为,对阻碍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在当地合法开展旅游经营和服务,以及对阻碍旅游客运车辆在车籍所在地和旅游目的地之间通行的行为都将给予处罚,同时要求各地旅游经营者不得对外地旅游经营者进行价格歧视。

会议期间,云南省旅发委还发布了《〈关于征求云南省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旅游购物企业计分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注意到,根据这份意见,因旅行社主要责任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殴打、谩骂、辱骂旅游者行为,被星级评定机构取消星级,未按规定缴存服务质量保证金经限期整改仍未缴存,欺骗、胁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消费等行为的旅行社导游人员及购物企业,将一次性扣除10分;而进行虚假宣传、向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服务信息,误导旅游者;以低于旅游目的地线路诚信指导价宣传、组织、招徕、接待游客;一年内被媒体曝光一次或被旅游者投诉两次,经调查负主要责任的,将被一次性扣除8分。

计分管理拟实行年度10分制管理,一次性扣除10分的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购物企业,将被责令退出市场;一年内累计扣除达10分的,予以限期整改、降低或者取消等级处理;一年内累计扣分不足8分,或一年内累计扣除8分以上但经限期整改达到要求的,列入全省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购物企业名录。

拟建旅游警察

将通过试点完善市场监管

旅游警察不是新鲜事物。今年国庆节期间,全国首支旅游警察队伍——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获准成立。这支刚刚组建的旅游警察队伍已查处案件多起,担当起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的重任。

同样是旅游大省的云南,借鉴海南的成功经验,在旅游警察的创建上也迈出了自己的步伐。在此次会议上,省旅发委主任段跃庆透露,目前正在讨论在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迪庆5州市建立旅游警察支队,在瑞丽和腾冲建立旅游警察大队并进行试点。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彰显了云南省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决心。

云南日报 记者 李文女 代基凯 胡四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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