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改革“减法”激发市场活力

04.06.2018  20:28

                                                                                                                                                                                  2018年06月04日 08:59:08  来源:  云南日报

 

云南省日前发布《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近日,省政府督查室、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编办等部门对此进行了解读。

改革“减法”治顽疾 6大行动齐发力

“为制定《方案》,相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在对16个州市放管服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对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和调查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6个行动计划,20条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为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绘出具体的‘时间表’和‘施工图’,措施得力,针对性强。”省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微表示,《方案》目标总体与国家要求一致,一些具体措施在国家要求基础上适度超前,这主要考虑到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云南的实际情况。

有关专家认为,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是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六个一”行动从根本上看都是在为改革做“减法”,以权力的“减法”、服务的“加法”,激发市场的“乘法”,能有效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增加群众的获得感。

方案》中提出“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行动,从申请核准(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各环节的政府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再砍一半以上,审批总时限不超过80个工作日,昆明、曲靖等地不超过50个工作日。

“这主要针对的是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不包括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等,具体包括了从立项方案核准、环评审批等11个环节,审批时间从现有170天缩减到不超过80个工作日,时间成本的节省对企业大有裨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云昌表示,为加快项目落地,将通过五大举措切实把审批时限缩减落到实处:“减”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搭车”事项和前置条件,“放”即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合”即对管理内容相近的多个审批事项原则上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并”就是将项目审批前置要件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等实行并联审批,不再互为前置条件;“调”即完善相应制度设计,让审批时序更高效。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例,以前审批时间很长,调整后仅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不作为其他审批的前置,可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完成,大大缩减了项目立项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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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落实情况将纳入考核

为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云南省构建了由政府督查、政策审计、第三方评估以及舆论监督组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从去年底至今,省政府组织了两次针对“放管服”改革的专项督查,审计部门也将对部分州、市“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营商环境的评估结果已被纳入对各州、市的综合考评中。今年,省政府将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方案》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对各地、各部门的考核中。

 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宽放+善管  

在“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中,提到“科学合理下放省级、州市级企业登记管辖权限,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就近办事”,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对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影响深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光宇认为,企业登记权限下放后,将有利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工商登记业务和其他涉企事项,有利于解决登记机关与监管机关不一致的问题,进一步厘清职责,加强属地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提到的“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将企业名称登记整合并入企业登记环节”,刘光宇表示,目前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分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两个环节,按照本次实施“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的要求,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要压减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工商部门只保留企业登记一个环节,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为此,工商部门将把企业名称登记整合并入企业登记环节,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从具体操作上看,企业通过“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主查询、自主比对、自主确定企业名称,即报即可使用,无需人工审核,实现名称登记零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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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前全省将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为有效解决企业注册登记中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的权责掣肘难题,省工商局正积极合理划分省、州(市)、区(县)企业注册登记权限,将根据权限划分,把省工商局登记的部分企业下放至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

下放企业登记权限后,省工商局将只登记4类企业:一是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省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三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外资企业;四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应当由省工商局登记的公司及非公司制企业,80%以上的企业登记管辖将下放至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

 针对企业名称登记,省工商局已组织开发“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6月底前,以昆明市、保山市、普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为试点,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工作,9月30日前,将在全省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

群众更有获得感 一颗印章管审批

简政放权的同时将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是破解权力“碎片化”和“公章围城”等顽疾的重要举措。此次实施“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行动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省级和州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权向一个内设处室和科室集中,在129个县、市、区和各类开发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法定程序将投资报建类审批集中交由1个部门行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影响更深,群众“办事难”“耗时长”“跑路多”将成为过去式。

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华表示,云南省去年确定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元谋县、永仁县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以及滇中新区、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地区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至今取得了良好成效,瑞丽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6个工作日,审批提速61%,滇中新区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压缩1/3以上,楚雄市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用时压缩至42个工作日,提速72.9%。此外,还在省直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处”,实现行政审批权向一个处室集中,通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压缩审批流程和环节,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省委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处长李志康表示,虽然云南省实施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时间不长,但成效非常明显,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压缩审批时间,极大地提升了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也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审批过程中互为前置、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和“踢皮球”现象,通过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完善了行政审批中的监督制约机制,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

针对企业和群众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多、程序乱、时间长、收费贵等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云南省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有针对性实施以下措施:严控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依法依规确需保留的,经审核后建立事项清单;继续清理“红顶中介”,公布全省统一的保留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中介服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区域、行业、数量等的限制一律取消;打破部门界限和行业壁垒,整合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并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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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清单9月前公布

“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是指群众和企业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政府公共服务等涉民涉企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最多跑一次”,简单性事项和个人事项实行“马上办”。记者了解到,截至4月,昆明市对外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增至614项,8月31日前,云南省将公布一批各级各部门“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清单。到2020年,云南省要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的90%以上”的目标。

构建政府服务“一张网” 打破信息“孤岛”

长期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各地区之间存在信息壁垒,企业和群众深受办事慢、办事难之苦。“信息孤岛是‘放管服’改革的中梗阻,要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消除整合共享堵点、难点,实现部门与地区的数据共享,加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有专家表示。

 加快部门和地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是打通“放管服”改革“经脉”之举,实施“政务服务一网办通”行动,顺应群众所需,也是改革必由之路。构建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要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省、州、县、乡、村五级同一个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批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统一;全面构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未按要求改造对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全面整合州(市)和州(市)政府所在县(市、区)政务服务资源,合理布局便民网点,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对办理量大、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实施就近申办,实行全城通办;全面实现政府投入竞争性领域支持企业的财政资金和项目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示。《方案》明确,各地在线办理事项数量2018年底达到75%、2019年达到85%(省级不低于90%)、2020年达到95%以上。

此外,在“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行动中,强调将个人和法人相关信息集中归集至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数据共享,政府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确保证明材料只减不增。

出台背景

2015年,实现权责清单制度省、州、县、乡四级全覆盖;2016年,实现双随机监管改革省、州、县、乡四级全覆盖;2017年,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制定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云南省‘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把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和先手棋。近年来,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每年都出台一个重大政策,实施一个专项行动。”省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微表示。

云南省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六个一”重要部署,解决群众办事反复跑、多次问、标准不统一等堵点、痛点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六个一”行动,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改革成果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权力不断“瘦身”,市场主体羁绊正在逐步消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障碍正在破除。云南省先后出台涉及精简审批、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近40份文件,各级均组建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省级先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492项、下放268项,提前完成国务院部署的精简审批三分之一的任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62项,全省共精简证明材料1868项,保留各行业系统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166项,保留基层开具的证明材料6项,精简率达到92%以上。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使审批权改革,试点地区共计集中实施近600项审批事项,实现了“一颗印章管审批”,审批综合提速率达到50%以上,审批涉及的材料总体减少了30%;构建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完整的政务(为民)服务平台体系,现已建成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共15684个,基本做到进一道门、办所有事,初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站审批、一条龙服务”;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平台实现三级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州市、县三级横向部门并联,纵向联动审批。(记者 段晓瑞 文 周灿 张彤 杨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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