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提高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10.05.2016 10:50
本文来源: 文化厅
自今年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1万元提升至每人每年2万元。
云南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69名,目前健在的57名传承人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等门类,包括纳西族东巴画、白族扎染技艺、阿昌族户撒刀锻制技艺、苗族芦笙制作技艺、彝族海菜腔等。
这是云南第二次提高传承人补助标准,以解决部分传承面临的资金困难,推动非遗传承与保护。
近年来,为加强保护和传承工作,云南省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全部纳入民族文化“百名人才”工程予以培养,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对传承人的传承项目进行重点扶持,以项目带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我国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始于2008年。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标准提高所增经费由文化部一次性直接发到传承人个人账户。
相关部门将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传承人履职情况的监管,采取年底提交工作报告、制定传承任务、定期对传承人传习活动进行考核等方式,积极督促国家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确保所增经费发挥最大效用。
本文来源: 文化厅
10.05.2016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