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进林业“合作股份”工作

09.05.2015  10:11

● 截至目前,共投入项目资金2100万元,扶持村集体 开展“合作股份”工作

● 计划整合各类资金3000万元至4000万元,重点打造 150个左右林业“合作股份”项目

记者从7日在昆明召开的全省林业部门“合作股份”工作推进座谈会上了解到,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全省林业部门在认真分析当地林业产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及时制定试点方案,确定试点村,加快推进实施“合作股份”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林业部门共投入项目资金2100万元,扶持村集体开展“合作股份”工作。

为切实把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工作落到实处,今年,省林业厅将把“合作股份”列为今年林业项目重点支持事项之一,木本油料产业、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和林下经济等现有林业项目优先向“合作股份”工作安排和倾斜,计划整合各类资金3000万元至4000万元,重点打造150个左右林业“合作股份”项目。与此同时,省林业厅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全省各地林业部门,结合当地林业工作的特点,创新模式,通过资源整合入股、资金投入入股、项目合作入股等方式开展“合作股份”工作。

在实际探索中,全省各地林业 “合作股份”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红河州通过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委会+农户、村委会+公司等模式,力争把林业“合作股份”打造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林业发展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载体。宜良县通过“合作股份”发展林下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腾冲县中和镇新岐社区党总支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实施以核桃、油茶为主的提质增效及用材林抚育项目,带领当地群众走上致富路。富宁县花甲乡那耶村党总支通过实施集体林地开发利用试点,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省林业厅副厅长冷华表示,通过“合作股份”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杜绝森林火灾、私采乱挖、偷砍盗伐行为。改变了集体经济“空壳”现象,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当前,省林业厅将把“合作股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抓出实效。(记者 胡晓蓉 通讯员 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