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发布2015企业工资指导线 云南排西部第四

03.09.2015  15:17

随着上周云南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市区发布了2015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在已发布的16个省市区中,云南企业工资基准线排西部第4。

由于受到整体经济下行的影响,今年云南省的工资指导线和周边省份及全国的工资增长趋势和政策导向基本一致。截至目前,在发布工资指导线的16个省市区中,除了四川和去年持平以外,有15个省市区的工资基准线低于2014年。其中,辽宁省从去年的12%下调至今年的8%,降幅最大。

新疆、河南江西的基准线最高,为12%;河南、福建由去年的“不设上线”改为设定上线为18%、15%,此外天津、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均为18%,并列第一。

和同在西部的城市相比,云南省目前的工资指导线水平,基准线与陕西并列第四位。西部城市中基准线最高的是新疆,达到12%,最低的是青海为9%。

云南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实施工资指导线制度的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同时,工资指导线是指导性信息,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样,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下一步,省人社厅还将要求各地应根据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逐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2015企业工资指导线与2014年相比

(单位:%)

地区 基准线 上线 下线

新疆 12 15 3 下调

四川 11 17 4 持平

北京 10.5 16 3.5 下调

内蒙古 10.1 11.5 3 下调

天津 10 18 4 下调

山西 10 18 4 下调

山东 10 18 4 下调

陕西 10 15 5 下调

福建 10 15 2 下调

青海 9 16 4 下调

上海 10 16 4 下调

河南 12 18 3 下调

河北 11 18 4 下调

辽宁 8 12 3 下调

江西 12 无 5 下调

云南 10 17 3 下调

(都市时报记者 李瑞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