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29.12.2014 15:0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014-12-26 《中国工商报》第一版
本报讯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云南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截至12月25日,云南省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490.84万次,累计查询次数150.36万人(次);已有51340户企业通过系统公示2013年度报告。
为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云南省工商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强化《条例》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建立有效的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外部宣传培训,使市场主体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熟悉信息公示的操作流程,让社会各界了解并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让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形成互看互学互比的良好工作氛围,实现共同提高;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公平竞争。
云南省工商局还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梳理建立企业信息公示责任清单,按照《条例》规定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并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完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名单管理等制度,促使市场主体及时、真实地公示其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提高监管效能。
□施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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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工商局
29.12.2014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