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把规范司法行为重点问题具体化

31.03.2015  10:37

          “云南省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在完成了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自选动作针对性强,将要规范的问题具体化、细化,效果好。”3月30日,高检院督导检查组对云南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并查看了相关台账后作出上述评价。

  该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向督导检查组汇报了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对转段工作严格评审把关,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责令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院开展“回头看”重新补课,达到要求才批准转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了解,云南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云南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严明司法纪律、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细化实化了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明确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对照检查重点,要求各检察院组织所属业务部门、上级检察院业务部门组织本业务条线,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及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着重从规范司法的角度全面进行评查,严格对照法律规定、诉讼规则和办案规范,仔细查找、如实登记不规范司法的问题及细节,通过“回头看”所办理的案件,切实把问题找实找准,把查找问题的过程引申为自我“照镜子”的现实教育和整改过程,真正触动灵魂、引起警醒、促进整改。该院还进一步把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作了具体化。结合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该省“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国和全省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发现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对照高检院明确的八个整治重点,研究提出了司法理念不端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纪律不严、司法作风不正等四个方面27项司法行为不规范、需重点整治的具体问题,要求各级检察院认真对照检查,采取有效整治措施,边学边改、立查立改。

  高检院督导检查组认为,云南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抓,采取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学习交流大会、领导上党课、先进典型激励引领、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等多形式强化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该省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需要整改的重点问题,实化细化了目标要求,措施实在,效果好,符合高检院的各项转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