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打造高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为打好三大战役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07.03.2017  10:07

图为云南省剑川县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调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

蒋朝晖摄

◆本报记者蒋朝晖

2016年以来,云南省按照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八大体系”总体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为更有针对性地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促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加快建设监测大数据平台

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全省国土空间

前不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据云南省环保厅厅长张纪华介绍,云南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将此项工作作为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并制定了工作计划。省环保厅结合全省实际,在广泛征求省编办等23个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充分借鉴外省(区)已印发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基础上,编制完成《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经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以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8年,初步建成覆盖全省国土空间,全面涵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各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网络和质量管理体系, 实现各级各类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监测监管有效协同联动。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得到充分运用,生态环境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加强,各级各部门监测事权明晰,监测市场体系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职责、功能和作用相适应,全面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信息共享、统一发布、上下协同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工作方案》从全面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统一发布机制、加强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5个方面,提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17项重点建设任务,对《工作方案》涉及的23个省直部门和单位进行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配合部门,尽快梳理现状,编制实施方案并向省政府备案。

张纪华认为,《工作方案》以重点解决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点位和指标覆盖不齐全,监测能力较为薄弱,监测技术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不高,监测信息发布不统一、共享程度低等突出问题为导向,以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及污染源监测网络建设,建成后所获取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和统一发布及保障监测网络有效运行为主线。建设目标积极稳妥,任务措施切实可行,既能有效破解当前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也符合云南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对生态环境监测的迫切需要。

据了解,云南省环保厅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了《云南省2017~2019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省级事权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支持,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目前,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已实现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全覆盖。

为强化督促检查,云南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着力增强监测网络运行实效

对近200家监测(检测)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

2016年以来,云南省在高标准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同时,按照“三个说清”基本要求,全力保障现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正常运行,让环境监测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据云南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邓加忠介绍,在环境监测体制面临改革的新形势下,为确保环境监测不因事权划分出现监测数据断档、漏测和监测任务推诿扯皮,省环保厅及时召开全省监测站站长会议,要求全省监测系统要转变观念,把握好监测体制改革深刻内涵,做到队伍不乱、监测工作质量不降、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初心不改。

云南省环保厅及时印发《2016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指导督促全省环保系统抓好落实。在配合环境保护部开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中,云南省成立了以分管监测的厅领导为组长、16个州(市)共同参与的运维交接工作组,针对部分州(市)人员较少、技术力量薄弱的实际,及时从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抽调技术专家,在职能部门负责人带领下,分赴各州(市)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包片、包点,及时解决运维交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在环境保护部领导、专家的监督和指导下,云南省环保系统和运维公司共同努力,高质量完成了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40个城市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任务。

为进一步提升监测网络运行实效,云南省环保厅通过开展监测培训和质量检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推进监测信息公开等方式,倒逼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2016年,云南省环保厅联合省质监部门开展环境监测质量提升活动,对全省近200家监测(检测)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对全省环保部门所属监测站和33家社会监测机构开展质量检查。

为推进监测信息公开,云南省编制并公开发布年度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公开国控重点污染源、九大高原湖泊水质、全省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及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排名等信息。

云南省在通过省环保厅官网发布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日报、湖泊水质月报、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等信息基础上,自2016年12月26日开始,实现了16个州(市)政府所在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在云南卫视天气预报节目、中国天气网云南站等平台公开发布。

今年初正式投入运行的“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系统”,使全省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纳入实时监控之下,解决了人员现场巡检不到位、信息滞后而导致监管执法滞后的难题,为甄别自动监控数据真伪和自动监控数据应用于监管执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在促进监测效能提升上,云南省认真抓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严格实施对全省23个国家重点考核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和129个县(市、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核、县级党政领导考核等提供了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