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康蓓木业因污染防治设施措施未按要求落实不准予试生产

09.10.2014  16:52

 

云南康蓓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位于宣威市板桥镇干河桥,项目总投资8435万元,生产线主体工程及部分污染治理设施于2014年7月建成并申请试生产。经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监察发现,项目未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的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一是建设甲醛废气集气罩及15m高的排气筒,甲醛废气无组织排放;二是锅炉未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锅炉废气仅通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除尘效率较低。经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研究,决定不准予康蓓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投入试生产,待该公司按照已批复的环评文件落实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和污染治理措施后才可重新申请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