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应急避难场所实现县级全覆盖
10.02.2015 16:16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2月10日电(记者 侯文坤)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目前云南省应急避难场所已实现县级全覆盖,应急救灾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云南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2014年,云南先后遭遇雨雪冰冻,盈江“5•24”、“5•30”两次地震,鲁甸“8•03”地震,景谷“10•07”地震以及大关、福贡、云龙泥石流,“威马逊”台风等自然灾害。各种自然灾害造成1520万余人不同程度受灾。
据了解,为提升防灾减灾、应急救灾能力,云南省财政在去年安排了2亿元预算资金,专项用于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其中,投入了2960万元用于74个县应急避难场所的新建或改扩建以及应急设备配备。截至2014年底,云南省应急避难场所已实现县级全覆盖,配备了相应的标志标识和基础服务设施。同时创建了12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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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015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