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云南广播电视学术论文交流评奖活动的通知

04.08.2015  18:08

关于举办2015年云南广播电视学术论文交流评奖活动的通知
云广学字〔2015〕6号

 

各州市广播电视学会、云南广播电视台、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广电(文广)局: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新闻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全省性新闻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奖的论文”可作为评定职称的条件之一。为了繁荣我省广播电视理论研究,激发广大新闻从业人员的理论创新热情,提高我省广播电视理论研究的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全省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中的实际困难,省广播电视学会将于今年8月举办论文交流及评奖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时限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的从业人员于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撰写或刊发的论文均可参加交流和评奖。
   二、参评作品范围
  参评作品按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决策管理、史学研究、广电科技5个类别选送,撰稿者可围绕不同类别自拟题目选送论文作品。
  (一)基础理论
  1.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理论研究
  2.舆论导向与“喉舌”意识的关系研究
  3.五个W与广播电视新闻研究
  4.真实性在广播电视宣传中的重要性研究
  5.节目、栏目、频率、频道创优研究
  (二)应用研究
  1.围绕记者业务撰写的论文
  2.围绕编辑业务撰写的论文
  3.围绕播音主持业务撰写的论文
  4.围绕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创优、创新撰写的论文
  5.围绕获奖作品撰写的论文
  6.围绕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方面撰写的论文
  (三)管理科学理论
  1.抵制低俗之风,彰显媒体的社会责任
  2.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研究
  3.加强广播影视行业队伍建设研究
  4.推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5.做好广播电视外宣工作研究
  6.加强广播电视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作用研究
  (四)史学研究
  1.记录史实:反映广播电视历史面貌状况的记叙性文稿,既可记叙一定历史阶段广电事业发展变化的全程和面貌,也可记叙某个方面历史状况,要求内容真实、描述客观、文笔自然。杜绝虚构与夸张。
  2.回忆追述:主要记述广电行业具有存史价值和现实启示意义的事件或人物的文稿,必须是作者亲历、亲见、亲闻的真人真事,既可记事,也可记人,还可状物。如某个新频率的开播,新栏目新节目策划推出,有影响的栏目节目历史回顾(包括已停播的),某次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的采访报道,重要活动的录制或转播,可感可歌的采编播事件或人物,重要广电建筑的建设、使用和工作场所搬迁情况,广电技术运用与设备使用的历史与变化状况等。稿件应符合“以史为鉴、可以照人”的要求,达到“回顾历史,面向未来”的目的。
  3.修志探讨:广播电视史志编撰中的理论探讨与业务研究,广播电视历史和人物研究等。
  (五)广电科技
  1.广电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
  2.广电技术的创新、发展趋势;
  3.广电科技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广电技术进行的改造和发明。
   三、参评作品要求
  1、立论正确、观点鲜明、富有理论性、科学性、创新性和指导性,字数3000-6000字。每篇论文打印5份报送至云南省广播电视学会,同时,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每人限申报一篇作品,如有与他人合作撰写的较好作品,可增报一篇。两人合写的作品成果,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40%。
  3、参评作品需填写《云南广播电视奖2015年学术论文奖作品推荐表》。
   四、评选程序
  1、云南省广播电视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初评,按60%的比例确定入选论文篇目。
  2、学会将组织论文交流评奖会,请入选论文作者到会进行大会交流,交流完成后,组织专家在参加交流的论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给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送要求
  请参评作者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参评论文报送至云南省广播电视学会,联系人:顾燕,联系电话:0871—65362404;李贵春,联系电话:0871—65352002。
  邮寄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省广播电视局 云南省广播电视学会。邮编:650031。
  论文交流会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件: 云南广播电视奖2015年学术论文奖作品推荐表.doc
   
                                云南省广播电视学会
                                  2015年7月22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人:宋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