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推动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06.01.2015  19:31

  建立定期监测制度 增加国债投资比例 与绩效考核挂钩

云南将推动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日前, 云南省人社厅、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发出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有关问题的通知》, 将在确保全省社会保险结存基金安全和待遇可支付的前提下, 实现全省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

  云南省人社厅、 财政厅将统一与开户银行协商谈判或采取统一招标方式, 争取各商业银行给予社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 各州 (市) 人社局、 财政局将科学测算, 出台可行的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方案, 经评估、审核后组织实施。

  云南省建立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定期报告制度。 从去年12月起,州 (市) 人社局、 财政局和省级经办机构按月上报社保基金存储情况,按季开展基金保值增值运行分析,重点分析基金存储结构、 收益情况、保值增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落实好保值增值定期监测、 预警等制度。

  云南省人社厅、 财政厅要求,各州 (市) 人社、 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相关金融政策, 制订理财计划,采取优化存款结构、 适当增加国债投资比例、 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加大社保欠费清欠力度等措施, 最大限度减少社保基金贬值, 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云南省将把各地开展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取得的效果, 与绩效考核挂钩, 并定期通报。

  近年来, 云南省参保人数持续增长, 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 截至2014年9月底, 全省各险种参保人员达4527万人, 较2005年增加3299万人; 社保基金累积结存增长超过7倍, 结存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安全可控。 云南省社保基金用于保值增值的比例虽逐年提高,但部分州 (市) 社保基金存储结构还有优化增值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