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出台实施意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新华网昆明5月18日电(詹晶晶)来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云南即将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拟对云南现行职称制度进行改革完善,并在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力争用3年-5年的时间,多措并举,全面完成所有职称系列的改革任务,形成符合云南发展需求且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体系。
即将出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在打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方面,将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全部设置到正高级,经济、审计、统计、中专教师、工艺美术、实验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今后都可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在职业资格与职称密切相关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等领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就可以认定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在工程技术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将可以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在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的限制申报职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业绩贡献突出的非公人才、乡土人才和民族民间文化人才、中医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破格申报评审职称;从云南省博士后站出站后留在云南省工作或创业的博士后,可以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同时,云南将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门槛限制,为职称评定松绑;坚持德才兼备,对师德、医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除此之外,云南将加大对基层一线的倾斜照顾。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限条件,对论文不再作硬性要求;把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经历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条件;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高级职称;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评审乡镇有效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继续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逐步把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州(市)、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促进用人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
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制度,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重要条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