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严格清查进口食品

30.03.2017  21:43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进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无证经营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查处,重点食品品种、场所,重点监管,特别要加大对进口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督检查力度。

即日起,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严查进口食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除了严格清查销售进口食品主体资格,对无证经营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进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管。《通知》要求,严格清查销售进口食品主体资格,对无证经营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查处;突出重点监管;以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品种、商场超市、专营店、贮存场所等为重点,积极开展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各地结合进口食品销售监管的实际,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特别要加大对进口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强化市场抽检,合理分配监督抽检品种,树立问题导向,规范做好抽检后处理工作,严防不合格进口食品流入市场。

食药监部门将加强食品消费常识的宣传教育,对销售者定期开展进口食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道德教育。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地结合实际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公安、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检查。要结合曝光的进口食品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重点监管。边境口岸地区要结合实际,依法对进口食品和边民互市交易食品采取可行的办法措施进行有效监管。通过加强进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新闻背景

403批次进口食品化妆品被拒入境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今年1月未予准入的食品化妆品名单,共有403批次产品因为质量问题或标签不合格等原因而被拒绝入境。其中不乏包括来自韩国、日本等地的多个“大牌”商品。

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这些不合格商品包括韩国的保湿乳、喷雾;日本的海鲜面、乌冬面;澳大利亚的配方奶粉;斯里兰卡的绿茶、红茶等多批次产品。

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贴中文标签才能上架,同时必须随商品携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按照要求,食品标签的中外文需一一对应。

如果是购买进口化妆品,首先要查看中文标签。正常途径进口化妆品(离境免税化妆品除外)应带有中文标签,其列明产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区、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保质期、净含量、全成份表等基本信息。其次是查看进口化妆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正常途径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向销售商索取查看。最后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通过数据查询系统查询并核对进口化妆品产品名称、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地址、在华批准进口文号等信息。(昆明日报 记者徐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