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导游将迎薪酬时代 底薪加补贴收入有保障
6月18日,云南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相关厅局、行业协会、旅行社、导游公司等相关单位参会,并就如何改善导游生存现状进行讨论。
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率先“吃起螃蟹”,与203名导游正式缔结用工关系,这意味着203名导游有了3000元的底薪、五险以及500元每天的带团补贴。云南省旅发委表示,结合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尝试,目前《云南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思路已经明确出台,待与多部门协商修正完善之后将正式公布并在全省推行实施。
此次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必须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使导游人员真正成为旅行社或导游公司的一名员工。旅行社或导游公司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导游人员办理相关劳动用工手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应由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基本工资加带团补贴 实行激励机制
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导游人员薪酬应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加奖金构成,并由与导游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发放。强化导游人员素质提升。开展以服务质量为主的导游星级评定工作,并引导旅游企业建立导游职级、星级、业绩与薪酬挂钩的激励机制,合理拉开初级、中级、高级导游人员,普通话导游、外语导游人员和各星级导游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形成重业绩、重服务质量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工资收入增长机制。
实行严格的导游市场退出机制。通过对导游人员教育培训、年度执业情况以及星级复核情况的综合考评,进一步强化年审管理机制,对年审不达标的导游人员,坚决让其退出市场,不断净化导游队伍,提升导游人员综合素质。通过以上改革措施,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导游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为导游人员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保障导游人员合法权益。
旅行社成本增加 零负团费将减少
由来自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的导游李云晶说:“过去导游是个没有固定收入、没有社会保险、今天不带团就不知道明天晚饭在哪里的职业;出去带团,团队吃的、住的、景区景点门票都是自己先垫付,几万元、十几万元,费用报销还要看旅行社的资金状况、报销流程,做导游很辛苦,吃的是青春饭,那等我们生病了老了怀孕了失业了怎么办,社会不会给我们任何保障,因为这个职业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险,可以说做这个工作这么多年导游一直都没有安全感。”
从今年的6月1日开始,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在整个云南省,乃至于全国率先实施了导游薪酬管理办法,和景区景点门票、酒店住宿预付方案,“合同签署后,我们集团导游不仅有了每月3000块钱的固定工资,有了法定的‘五险’,公司还增设了以天为计算单位的出团补贴。试想,一个导游带团不仅不用垫款,省去了最大的担忧,而且还有固定工资、带团补贴外加社会保障,放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奢望。”李云晶说。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巡视员徐光佑说,争取今年7月底能够解决云南省导游的归属问题,旅行社向导游发放基本工资,带团补贴,旅行社成本高了,零负团费会有所减少。同时,由于成本提高,可能会有部分旅行社面临淘汰,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