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在全国率先颁发省级林木权证

20.11.2014  15:59

11月18日,云南省林业厅厅长侯新华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腊镇么粉村民小组50岁的傣族村民波应叫颁发了第一本《云南省林木权证》,这也是全国范围内第一本省级林木权证。这本深绿色的《云南省林木权证》清晰登记了林木权所有人、树种、树龄、面积、株数等信息。《林木权证》的颁发,标志着云南林业开启了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时代。

此次林木权证发证过程中,波应叫申请了8宗农地上的近8亩柚木和橡胶核发《云南省林木权证》。每本《林木权证》有独属的二维码、证件编号及林业信息化IC卡,具有不可复制性。"能成为全省第一个领取到《林木权证》的农民,感到很荣幸。我打算用林木权抵押贷款,扩建农家乐,提高接待水平,增加收入。"波应叫说。

 

随着林木的确权发证,云南林木与林地"两权分离"及非林地上种植林木权属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林木资源变为可动产,林木抵押融资瓶颈被打破,将极大调动社会资本注入林业产业积极性,这对巩固和扩大云南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西双版纳州的林木权证核发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权主自愿,循序渐进,规范服务"原则,对2007年以来已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承包耕地的林木,"四旁"或者零星种植5年以上或者胸径超过10厘米以上的林木核发林木权证,树种以橡胶、茶树、珍贵用材树种、其他用材树种和经济林木为主。农地上的人工林发证年限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限为准,"四旁"或零星种植的林木发证年限最长为70年。林木权证的核心是只作为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凭证,不作为土地权属凭证,土地原承包关系不发生改变,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注销。

随着云南省第一本林木权证在孟腊县发放,云南省林木权证核发工作将在全省有条件的州市自愿开展。云南省林业厅要求自愿开展的州市,完成林权证确权登记,加快推进林权资产评估授信和抵押贷款。目前,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保山市腾冲等县区已下发核发林木权证的通知。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改产处 厅宣传中心 | 作者:张俊波 杨劼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钱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