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设立申请的公示
我厅于2014年11月19日受理了张振宇、刘恋华设立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制。
三、办公场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阳光A版大厦13-B-06号。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张振宇。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10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张振宇,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30101340022,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 昆明勤天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 云南利安达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至2014年8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2. 刘恋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30100020052,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9年1月至2014年5月 云南玺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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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650021)
云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1月28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