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推昆明建海绵城市
实施雨污排水管网改造后,雨水形成了西华公园水景。记者黄晓松摄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意见的明确,将积极推进昆明、玉溪、丽江、大理等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来看,实施雨水资源化利用后,能够涵养和补给城市地下水、缓解地面沉降、防治雨洪灾害。同时,还能起到削减城市洪峰、减轻城市洪涝灾害和排水压力、降低面源污染、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等作用。
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将积极推进昆明、玉溪、丽江、大理等地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鼓励全省设市城市、有条件的县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探索建设海绵城市。同时,还将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加强自然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切实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源。
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云南还将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省建成5000个美丽宜居乡村典型示范村,并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乡村村内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90%,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不低于7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有效处置及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此外,云南还将加强城镇供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市和建制镇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5%和85%,县城和县城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7%。
建设海绵城市,最重要的就是要千方百计留住雨水并加以利用。据统计,目前昆明已在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已同期配套建成了160个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雨水综合利用设施日设计规模约10.9万立方米。已有68条约120公里道路,采用了雨水生态断面技术与道路同步建设。并对已建成的51个公园绿地要求补建了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链接
海绵城市成为前置条件
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化提升城市自然生态功能。
云南省将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同时,改善城市道路排水系统,新建道路要配套建设雨水综合利用系统,已建成的道路排水系统要抓紧升级改造,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还要推动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建设,在新建建筑与小区推广使用绿色屋顶,大幅减少建筑与小区的硬质铺装面积,积极采用透水铺装,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要率先践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云南省还将加强城市综合排水防涝整治,统筹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和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就地吸纳雨水和排水能力。同时,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和河网衔接,提高河道输排水能力。计划到2020年,云南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