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分类专项”法律援助见成效

19.03.2015  13:11

        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18日电(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获悉,针对不同的贫困群体,云南省分类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工作,还各自设立了服务中心,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

        2014年,云南省律师协会在昆明市选择了6家律师事务所,组建了6个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分别针对贫困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贫困老年人、贫困妇女儿童、贫困青少年、贫困农民工六个群体。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也根据不同对象分类开展。     

        如在贫困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方面,2014年,云南省司法厅与云南省老龄委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全省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772个、服务点5659个。此外,还开展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共接待老年人咨询19294人次,办理案件2454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529万余元。     

        在贫困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方面,全省共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782个,服务点5711个。全年全省共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361场次、受众44.6万余人,接待咨询13550人次,办理案件3783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649.7万余元。如2012年大理州某机械建筑工程公司在四川甘孜地区进行通县油路工程施工,完工后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钱3万余元,两年来没有支付。农民工围攻包工头及其家庭,还到宾川县政府上访。宾川县司法局指定当地公证处以非诉讼方式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次艰难斡旋,终于说服双方平心静气地商谈还款事宜,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并由公证处全程监督还款过程。(完)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