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旅游业“负面清单”“八不准” 违规者从严从重处罚
作为全省旅游业的“负面清单”,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省各地严格贯彻执行。
《规定》已于4月16日起正式施行。“八不准”规定的内容分别为: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云南出台旅游业“负面清单”“八不准” 促进旅游市场根本好转 记者毕芃 摄
《规定》明确,一旦发现云南旅游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据了解,对违反“八不准”的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商品销售企业等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的原则进行处理,直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从业资格;对违反“八不准”的涉黑涉恶案件,坚决深挖背后黑恶势力关系网,绝不姑息;对州市执行“八不准”落实不到位,当地旅游市场问题集中,秩序混乱,乱象突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六条措施”保障“八不准”实施
《规定》的出台,是“22条”《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延伸与深化。发布会上,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和丽贵表示,实施旅游从业负面清单管理,一方面能有效根除“不合理低价游”,一方面能有效打破“以购养游”违法经营模式。
为保障《规定》的顺利实施,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出台了“六条措施”。在“五一节”前各州、市及长水机场全面推广“丽江经验”,全部建立起游客退货监理中心,方便游客退货、换货;全面建立涉旅企业、导游红黑榜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团队运营监督,推行旅游团队电子行程计划书,安装旅游客运车辆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系统,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坚决依法管理,加大涉旅案件“行转刑”工作力度;强化旅游行业自律,依托旅游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开展评先奖励,对各州市开展“旅游革命”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云南出台旅游业“负面清单”“八不准” 促进旅游市场根本好转 记者毕芃 摄
整治同时全面提升“旅游六要素”品质
和丽贵介绍,在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同时,还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全面提升云南旅游品质。
全面提升“吃”的品质,在游客集中区域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提升“住”的品质,推动旅游重点县市区至少建成或启动建设1家五星级酒店,加快全省精品酒店和民宿客栈建设,规范旅游酒店客栈价格;全面提升“行”的品质,提供更加经济、安全、便捷的线下出行服务网络,大力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标准化建设,加强机场、高铁、车站等旅游集散地的交通设施建设,打通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景区之间连接公路和旅游环线,解决旅游交通“最后一公里”的末梢问题;全面提升“游”的品质,推动A级景区的改造提升,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提升“购”的品质,在游客集中区域,规范建设一批综合购物中心、购物市场、购物街区,培育一批设施完善、诚信可靠、商品丰富、品质放心、消费安全、维权有效的购物经营主体;全面提升“娱”的品质,大力发展康养类、文化类、体育类、民族风情类旅游产品,给广大游客留下“云南好玩”、“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的美好印象。(记者 毕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