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政策放开社会投资领域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提升招商引资成效,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出台了《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招商引资稳定增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加快签约项目落地投产、保持招商活动密度、放开社会投资领域、加快推进产业招商、制定招大引强行动方案、建立市场化招商激励机制、培育招商引资增长点、加快简政放权步伐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稳定全省招商引资增速,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涛在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稳增长见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对《意见》进行了解读。范涛指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启动问责通报机制,严格问责,并要求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跟进重大招商项目建设、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意见》强调要按照2015年省领导率团出席国(境)内外重大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安排,统筹好赴港澳粤、苏浙沪等省级重点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和南博会期间各项投资促进活动。
范涛介绍说,鼓励境外资本以并购、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模式投资我省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2015年社会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
针对当前云南省产业招商基础薄弱的问题,《意见》指出进一步聚焦新材料、石化、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汽车、电子信息、旅游、高原特色农业、养老健康等产业,加大对产业项目开发和储备工作的资金扶持,尽快推出一批特色优势明显、要素配置齐全、建设条件良好、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招商项目,确保二季度新推出100个、新签约100个、新开工100个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产业类项目年度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占全省外来投资比重提高到60%以上。
“年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确定10家招大引强重点企业,建立联系渠道、主动上门招商、积极跟踪对接。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配套专项扶持政策,着力引进一批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省招商合作局将继续遴选确定符合产业政策、带动性强的内资和外资“双十”重点项目,给予项目推进经费支持。”范涛介绍说。
另外,5月18日,云南省招商委办公室出台了《云南省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对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的落地项目,按照实际到位资金每1亿元给予1万元奖励。
(记者 李映青 卢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