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再发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

05.06.2017  22:24

6月5日,在第46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云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法院2016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情况白皮书》。2016年云南全省法院通过“行政、民事、刑事”三合一审判模式,严厉打击环境刑事犯罪,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589件,审结民事一审案件1717件。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省份,2016年以来云南省法检两院联合出台云南《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全省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79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5件;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7件。

 

 

 

云南高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17年1月出台《云南省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试行)》,明确受案范围。根据环保案件特点,专门设立云南省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结合地域特点,优化审判资源,在昆明、玉溪、曲靖、红河、大理、迪庆等六家中院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制度。持续推进“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建设,已在昆明市安宁市、寻甸县、盘龙区、东川区建成4个环境公益诉讼林,占地近500亩,在建的公益诉讼林1个,在建和后续建设中林地面积达1000亩。通过使用全国首创的“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资金”公益账户,采用“异地补植”方式将获得的赔偿款用于补植林木,实现生态修复,目前已使用资金526万元。此外,积极试点国务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

 

 

 

 

   

下一阶段,云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重点放在树立环境司法现代化理念,完善审判规则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开展,打破传统区划设置践行集中管辖制度,构建多元共建机制持续创新保护机制,以公益资金账户为核心完善生态修复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云南高院向凯副院长介绍,2017年,云南高院力推在昆明安宁市打造的全国首家“环保法治文化公园”也将落成,成为集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文化、法制教育、普法宣传于一体的综合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