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云南全面推进会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会计制度建设到位,促进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新准则新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我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培训,打基础,在全省上市公司、省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全部顺利实施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州(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部分民营大中型企业也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全省教育机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
二是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在20户主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础上,2014年,实施范围扩大到18家省属企业集团,在全省16个州、市选取了19家企业开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省属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评价指标》,对省国资监管企业开展评价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出台了《云南省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评价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评价指标》和《云南省企业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评价指标》,并选择2个省级部门单位开展评价试点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
二、会计人才培养到位,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了会计人才成长的制度体系。在《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基础上,出台了《云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2010—2020年》和《云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实施意见》,建成了以不同类别和不同层级会计人才评价标准为核心、以会计人才管理制度为支撑的会计人才相关规定和制度体系,为规范会计人才能力评价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高校会计学院建设。在我省首次成立了云南省高等院校会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基础上,分别在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设立了会计学院,培养不同类型的会计人才。
三是实施“2311”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依托高校的办学资源优势,在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分别建立了三个“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涉外类、在职会计硕士四个项目的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形成了一个以培养高端人才为引领、以高校人才基地为依托的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体系。
四是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价机制。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截止2015年底,共评出正高级会计师43人,使我省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形成了包含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为会计人员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更高的平台和更广阔的空间。
五是启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自2013年开展此项目以来,共累计组织388名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赴国家会计学院参加财政部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三、农村会计改革到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提质增效
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探索新型农村财务管理组织形式,深化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民主自愿、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 “四权不变”和科学管理的原则,以实现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民主化、电算化为目标,在全省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全省16个州、市的129个县已全面开展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1345个乡镇实施了会计委托代理,占乡镇总数的98.8%;13593个村级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占村级总数13582个的99.4%;111300个村民小组财务纳入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管理,占村民小组总数163749个的66.4%;1089个乡镇会计代理服务机构推广会计电算化,电算化率达到81%,代管资金达300亿元。
四、会计人员管理到位,会计队伍整体建设不断强化
修订出台了《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行为。五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新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2万本,换发新证33.6万人次,注册登记55.4万人次。按照“逢入必考”的原则,全省共有51.6万人次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省累计会计从业人员达53万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比例人员增加;五年来,全省共有22.1万人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累计初中级合格人数为2.2万人,有905人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五、注会行业管理到位,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
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精神,明确了加快发展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意见,出台了《加快发展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从税收、人才教育、服务收费、财政扶持、人才引进和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扶持政策,出台了新的收费标准,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管理制度。2011年起启动了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转制工作,2014年起启动了会计师事务所后置审批改革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制度,完善了中小型事务所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质量,有效推进事务所的发展。至2015年末,全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155家,分所18家,其中,有限责任制事务所74家,合伙制事务所63家,省外事务所在滇设立的分支机构16家,有6家事务所加入了全国十强,成其为分所,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