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先锋化工污染问题”续:15名责任人被传讯

12.12.2016  14:06

  中新网昆明12月9日电 (记者 胡远航)9日晚,昆明市寻甸县人民政府通报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的处置情况:先锋化工已于5日停止试生产;截至12月9日,昆明市、寻甸县公安部门已依法传讯了15名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目前正按照司法程序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

  12月4日,有媒体曝光: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化工”)污染问题突出,曾被停产整治后又擅自复产。资料显示,先锋化工是云南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寻甸工业园区金所片区投资建设先锋褐煤洁净化利用试验示范工程项目。项目包括褐煤清洁煤气化、液化天然气、煤焦油加工及合成油、热能资源综合利用4个子项目。

  寻甸县政府表示,先锋化工自2014年4月建成投入试生产以来,因产生恶臭异味污染,一直受到民众投诉。省、市、县环保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先锋化工的环境违法行为多次责令整改并作了处罚,但先锋化工没有从环保技术要求上解决恶臭异味问题,擅自于2016年11月1日恢复试生产。11月22日,省、市、县环境监察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明确提出了停产要求。

  寻甸县政府称,4日媒体曝光先锋化工污染问题后,省、市两级领导均作出指示,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严肃查处存在的问题。经昆明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查处工作组”,迅速率相关部门赴寻甸县对先锋化工污染问题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12月5日,昆明市政府“专项查处工作组”赴企业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责令先锋化工立即停止试生产,先锋化工已于当日停止试生产,省市环保部门随即对企业周边开展了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调查工作。

  截至12月9日,昆明市、寻甸县公安部门共依法传讯了15名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目前正按照司法程序开展调查取证等各项工作。

  寻甸县政府表示,该县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云南时提出的意见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先锋化工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