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运与邮政将融合发展

08.03.2015  09:47

  在汽车客运站可邮寄包裹,在邮局除了能买到客车票,还能为ETC充值……这样交通运输与邮政融合发展带来的“福利”市民不久以后就能享受到。日前,记者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促进全省交通运输与邮政行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经交通厅研究通过,将为推进交邮融合发展,实现政策共享、资源整合、平台共建提供有利的土壤和空间。

  《意见》就双方推进资源共享共用、推进业务全面合作两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在交通运输业与邮政业目前各项合作的基础上。

  在推进资源共享共用方面,鼓励省邮政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邮政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给予保障和扶持;鼓励交通运输企业、邮政企业利用客运班车运送邮件、快件,开展支线运输合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共同开发客票销售信息系统,实现客运查询系统、邮政查询系统、路况查询系统的链接,打造省级交通资源数据中心,建设营运好云南“智慧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优质的社会化服务。

  在推进业务全面合作方面,支持交通运输业在长途客运站点、客运码头代办邮政业务和邮政代理业务,协助邮政业企业在长途客运站点、客运码头和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加载邮政便民服务站;支持邮政企业代售长途汽车票业务合作,开展ETC项目服务合作,在乡镇及城市网点明显位置公布客运站信息和相关规定,建立交通运输业寄递大客户和提供交通运输、物流企业窗口物流订单受理服务。同时,鼓励双方不断探索、创新更广阔的合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