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两会]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
(2016年1月27日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3日至27日在昆明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两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会议期间,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听取大会发言、参加界别联组会和协商讨论会,与委员们深入交换意见,共商改革发展大计。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精神,聚焦全省发展重大问题,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议政建言。会议选举丁绍祥同志为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刘建华同志为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秘书长,增补他盛华、向剑、陈劲松、崇化为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简朴务实、富有成效,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赞同陈豪同志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赞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报告。会议审议批准罗正富同志代表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喻顶成同志代表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共云南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科学谋划、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沉着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方面工作,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中共云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十一届省政协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团结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族各界人士,为我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作出了积极贡献,谱写了云南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突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反映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我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加快补齐我省发展短板、如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政协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突出政协特色,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增进团结,努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上来,共同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会议指出,2016年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人民政协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共云南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推动我省跨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积极开展政治协商,切实强化民主监督,务实高效参政议政,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努力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凝心聚力,艰苦奋斗,为夺取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而不懈奋斗!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