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会] “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
“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体现,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报告同时作出了“扎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代表委员们对如何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献计献策。
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民族宗教工作单独列为一部分,在工作总结和任务部署中都进行专门阐述,体现了云南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指示精神,也体现了着力维护云南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坚定决心。”省人大代表黄丽云说。
“必须时刻牢记云南是多民族省份,只有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才能维护好一方稳定发展。”黄政红代表总结了迪庆的经验:近年来,迪庆州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做头等大事、首要任务来抓,着力用法规制度和规范来管理民族工作,推动迪庆实现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了部分独龙族代表,马正山代表是被接见者之一。他认为,民族团结和谐是云南最坚实的发展基础、最好的发展条件,也是最优的政治生态。没有民族团结、和谐稳定,其他一切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马正山说:“在贡山,民族与民族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相互融合互通的氛围非常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年来给了贡山大力的扶持,各种帮扶机制、政策和措施都有利于民族团结、和谐稳定。”
谋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如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是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思考、探索的焦点之一。
“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富裕,将有助于云南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不仅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任佳代表和张中义委员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张中义认为,民族团结、民心相通是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所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培养和融洽民族感情,构建新型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大团结。他还建议切实把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基础保障,坚持大力培养、大胆提拔、充分信任、放开使用,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同时,应当夯实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基础,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并整合各方力量、整合项目资金,形成省市县乡共同投入和广大群众共建示范区的良好格局。
黄政红代表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迪庆州要走在前列。迪庆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抓好示范区建设工作。首先要继续推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进一步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其次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表率;再次是教育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来,把迪庆州多民族和谐共处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