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法一条例”宣贯工作综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云南各地因地制宜,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加大宣贯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四个以为”营造宣贯声势。以“实”为核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玉溪市政府下发《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通知》、《玉溪市“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等文件,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将公共消防安全写入《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作为城市管理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出台《玉溪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把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全面推动消防工作落实。以“零”为目标,加强社会火灾防控。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平安云南”系列、“夏季消防检查”等各类消防专项治理活动25次;健全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隐患整改跟踪、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典型火灾案例曝光、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2013年至2015年9月1日,玉溪市共检查单位39683家次、发现违法行为55926处、督促整改55379起,提请各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1家。以“质”为入口,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到目前,占地84亩,总建筑面积8421.72平方米,为战勤保障大队和训练基地投入使用;江川大队一级消防站建设搬迁进驻;其余大队营房建设稳步推进。配备运兵车、抢险救援车等11辆,新增各类应急救援器材2133余件(套);全市所有中队实现抢险救援车、举高类消防车、攻坚组器材和综合应急救援队器材4个100%配备,其中执勤战斗车辆达到82辆、超国家配备标准230%,购置6大类1200余件(套)战勤保障应急物资。以“稳”为基础,大应急救援力量。玉溪市50个乡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43个基层派出所成立消防中队、11支个企业组建专职消防队、645乡镇成立志愿消防队,全市地震救援能力和消防派出所警组建设稳步推进,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形成“以现役消防队为中心、多种消防力量为辐射”的消保障体系。将消防9大类型预案纳入市政府应急联动体系,组建由消防、地震等15个单位和行业22名专家为成员的应急救援专家组,成立地震、高速公路等6支专业救援队伍,购置6大类1200余件(套)战勤保障应急物资。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21次,修订预案68份。
“四个进步”提升宣贯实效。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文山州政府制定出台《文山州人民政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文山州“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建立消防安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州、县(市)、乡、村四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考评。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新一轮营房建设,先后完成了马关县消防大队营房建设整体搬迁、文山市消防一中队建设和文山市、富宁县室内训练改造等任务;并根据需要迅速启动州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和砚山县消防二中队新一轮建设,目前已具备开工条件。为基层配置多功能主战车、登高平台车、重型水罐泡沫车、宣传车、宿营车、淋浴车、越野运兵车等共计13辆,器材装备3000余件套。实战能力进一步提高。出台文件全面深化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新增专职消防队伍94支,队员1196人。全州消防装备更新率达30%,确保了每个执勤中队配备2辆水罐或泡沫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举高车和1辆城市多功能主战车。同时,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建立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市政消火栓管理系统、3G图传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营区监控系统,优化升级办公系统,完成了全州8个县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并实现了全州所有车辆的实时管理和动态监控。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消防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志愿者队伍193支,举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242次;开设新闻媒体消防宣传专栏(版)28个;新购消防宣传车7辆;充分发挥名人效应,将著名军旅歌手小曾、拳王熊朝忠聘请为消防形象大使;策划开展了消防安全千里行、百场消防文艺巡演、“七乡魅力消防人”采访报道、“消防广场舞”推广比赛、“119消防月”等系列消防宣传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个推进”加大宣贯力度。政府消防责任体系不断健全。临沧市政府出台了《临沧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年年初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市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到实处。期间,全市共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12次,电视电话会议39次,组织开展消防工作检查考评15次,下发消防工作相关文件24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档升级。全市各级政府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去年,全市新增器材装备4975件套、装备抢修车1辆、饮食保障车1辆、水罐消防车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业务用车1辆;新增消防用地167.7亩,新建营房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新建市政消火栓450个,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同时,组建了63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支企业专职消防队、504支志愿消防队,并配备水罐消防车64辆以及大批灭火救援器材,初步形成了遍布城乡各主要区域的灭火救援作战体系。火灾防控前沿末梢固若金汤。先后部署开展了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剿火患战役”、“今冬明春”、“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夏季消防检查”等各类消防专项治理活动23次,检查社会单位1.9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5万余处,市政府挂牌督办全市18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16处重大火灾隐患,目前区域性火灾隐患已整改5处,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10处,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发生。群防群治消防格局逐步形成。先后组织开展了冬春旱季防火、“生命通道体验”、“九九消防平安行动”、“119”消防宣传月等8个系列宣传活动,10万人次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站播发稿件300余篇条,编印4期《临沧消防》宣传刊,在全市8个县区的主要交通要道设置了不小于20平方米的固定户外宣传牌70块,并将“一法一条例”和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法制培训和中小学教育基本内容,每年举办消防法知识竞赛,定期组织重点单位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讲座,分期、分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
“四个更加”夯实宣贯根基。构建责任体系,机制更完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红河州政府结合州情研究制定了《红河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全州“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全州消防工作发展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州县市级以上政府召开研究消防工作的常务会或办公会120余次,带队调研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200余次。加强设施建设,基础更牢固。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力度,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消防法》修订施行以来,全州新建消防站7个,新增营房土地面积5.13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特别是屏边、元阳、红河、绿春完成新营房建设、进驻中队,结束了无现役兵员历史。全州825231户农户全部投保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6093个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加速推进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目前全州招收合同制专职消防员488人,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107支305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9支150人,133个乡镇、118个社区和1177个行政村组建了志愿消防队,做到了消防力量体系城乡全覆盖。开展火灾整治,环境更优良。州级和各县市相继建成“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发动和鼓励社会群众查改身边火灾隐患。6年来,全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检查各类单位场所15.1万余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4.8万余处,实施罚款、责令“三停”2309起,临时查封8171家,行政拘留1522人,强制执行448起,提请省、州、县三级政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78家单位和场所实行挂牌督办并全部整改销案,对60家火灾高危单位实施了挂牌督办,有效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深化宣传教育,素质更提升。将《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内容,以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为载体,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对部分政府部门领导干部、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了轮训,420名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发动4.4万名消防志愿者参与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时机开展“千名村官进红门”、“万名企业家进消防”等系列活动。蒙自文澜高级中学、蒙自第三中学、个旧第九中学、开远第一中学被评为“全国消防安全创建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