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出二十条措施打通人社工作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12.02.2015  01:28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近年云南企业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投资增速持续回落、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要素成本上升、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等诸多困难,同时,融资难,职业能力培训力度不够,人才难引进留不住等问题的显现也造成云南企业发展面临困境。

2月11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省人社厅日前已发布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强化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从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困难、加强企业定岗培训、加强对企业的创业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提高服务企业能力五个方面采取20条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措施,全力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减轻负担、渡过难关,支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下面,记者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二十条措施。

【五招破解招工难题】

人难招,招来的不一定能用,能用的不一定留得住,人才引进难,企业面临这样的问题怎么破?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提出了五项举措帮助企业破解难题。

一是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帮助指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设计招聘方案和招聘公告,利用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系列活动,组织专场招聘会,帮助企业招工。

二是了解、掌握当地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编制当地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并及时上报省厅,省厅将充分利用省院、省校合作项目等渠道,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到省外、国境外招聘企业急需的紧缺人才。

三是各级人社部门要帮助企业留住高技能人才。企业招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在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技能评价、职位晋升等方面,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四是企业需要引进外国籍高级技能人才和高级管理、专业技术人才,人社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教育、外事部门,给予及时办理外国人来滇就业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以便企业依法聘用外国籍人才。

五是健全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机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招聘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企业将招聘计划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后,人社部门会及时在同级政府网站或人社部门门户网站给予公开发布。

【补贴减轻培训负担】

注重人才与员工的培养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但想要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培训系统就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这无疑会加重企业的负担。记者了解到,根据现实情况,人社部门将帮助企业组织岗前培训,并按照政策给予补贴,为企业减负。

一是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企业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岗前培训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开展订单式培训,并落实岗前培训补贴。

二是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联合工会组织继续实施“云岭职工人才工程”,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的技能水平。为企业职工培训和技能鉴定提供好服务。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培训补贴。

三是企业以转岗的方式安置富余人员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帮助其开展转岗培训。对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按培训项目实际付费的50%给予每人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

四是鼓励企业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指导企业建立就业见习制度,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企业吸纳就业见习人数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五是鼓励企业高级工、技师通过专项培训获取相应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提升其岗位技能和创新能力。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