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情 援调对接显真情
12.11.2016 11:0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砚山县阿猛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此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因谢某死亡给其妻子和母亲带来的各种损失。首次协商调解过程中,煤矿方提出:谢某是到煤矿承包按打进尺(每挖掘进1米付多少钱)的,对谢某死亡的赔偿,只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和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而谢某妻子、母亲及相关亲属提出:谢某在煤矿上干活,应当算煤矿的职工,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因双方对赔偿计算标准及数额出现巨大差距,首次协商陷入了僵局。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谢某的死亡给其家庭带来的损失,之后,在砚山县工信局、砚山县阿猛镇人民政府的帮助下,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经过多次协商,在2016年10月14日,有了能近一步调合和有可能达成协议的转机,及时于10月15日、16日2天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2天的努力,双方于2016年10月17日达成并签订协议。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煤矿各相关方一次性支付谢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费用共计柒拾捌万(¥780000.00)元,并于10月18日在阿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所有款项全部一次性付清。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2.11.2016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