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10·14"事件评论:高扬法治旗帜 严惩犯罪分子

20.10.2014  11:42

当前,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晋宁“10.14事件”相关刑事侦查工作不断深入,重点违法犯罪涉案人员已被逐渐锁定。市委书记高劲松同志针对事件处置强调,一定要高扬法治大旗,坚决果断严惩犯罪分子。

高劲松同志的表态蕴含两层含义:其一,“10.14事件”的真凶一定要依法严厉惩处;其二,惩处真凶,一定要严格遵循法治精神,在法律框架内公平公正严肃惩处。这两层含义相辅相成,以一个有机的整体,重申了市委、市政府的鲜明态度,契合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回答了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为事件最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指明了方向。

高扬法治大旗,就是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尊重法律崇高地位,不让司法正义受到任何组织、个人或法外因素影响。众所周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们始终坚持且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而“事实”的判定与证明,又主要依据合法证据的收集来实现。对“10.14事件”的处置,要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讲究证据合法充分,罪刑相称,疑罪从无。在事实面前、在证据面前,谁违法犯罪就严肃惩处谁,不偏袒不姑息,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走一个坏人。

10.14事件”侦查取证工作存在诸多难点,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在侦查工作尚在进行,事实尚未完全搞清的阶段,就发表对案情尤其是对具体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和指控,显然不符合重事实、讲证据的法治原则。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昆明有关部门面对事件初发时的舆情,坚持有一说一的实事求是态度,符合中央依法治国要求,也是对权力运行进行自我约束的一种主动尝试。对此,社会公众应以理性态度客观看待。

坚决果断严惩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坚定查明事实、严惩真凶的信心和决心,不因舆论交集而急躁,抽丝剥茧、稳扎稳打,做好案件侦查工作,让犯罪分子得到正义的审判和制裁,以此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昆明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

晋宁“10.14事件”造成了8人死亡、18人受伤的惨重后果,影响了昆明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昆明广大干部群众绝不能容忍这种肆意践踏法律的犯罪行为!这里,要正告那些犯罪分子早日打消侥幸心理和幻想,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昆明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