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本质上”的重要论述

04.02.2015  18:29
新华社评论员: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一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本质上”的重要论述

方向指引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什么方向、走什么道路,是制约法治建设进展乃至影响成败的决定性条件。只有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时刻保持高度清醒认识,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确方向,才能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大踏步迈进,在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发挥好法治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为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这一重要论断,指明了我国法治建设必须坚持的正确道路,这是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开辟的正确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评价一条道路正确与否的唯一准绳。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关键抉择,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也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富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发展基因。从改革初期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到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中国法治建设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而稳步推进,逐步形成了一条既符合法治建设一般规律、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崭新道路,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要求,又为巩固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有力保障。

奉法者强则国强。放眼世界现代化发展大势,那些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无不把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以来所取得的法治建设重大成就也说明,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治理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选择。同时,法治建设只有符合一个国家的现实基本国情、根本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顺应广大人民意愿,才会深入人心,为社会所广泛接受,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如果盲目地东施效颦,简单移植,照抄照搬,只能食洋不化、水土不服,甚至误入歧途。

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都表明,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推动法治建设长足进步,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合法权利的基本前提。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法治的力量就能不断转化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推动力,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铺就驶向民族复兴伟大梦想更加坚固的轨道。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法治建设正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有序展开。无论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还是贯彻落实加强宪法实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项具体工作,都需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只要我们始终牢记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坚持走自己的路,就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明确的方向定位和强大的政治定力,走稳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把我国法治建设推向新的更高境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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