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云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云政教督〔2014〕2号),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督导检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专题研究,拟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推荐富民、水富、景洪、弥渡4个县(市)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婉坡
联系电话:(0871)65141479
电子信箱: ynjyddt@163.com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云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云政教督〔2014〕2号),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督导检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专题研究,拟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推荐富民、水富、景洪、弥渡4个县(市)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婉坡
联系电话:(0871)65141479
电子信箱: ynjyddt@163.com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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