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举措强化“探头”作用 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近期,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成立检查组,对派驻综合监督的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市文联、市科协5家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相比于去年同期和派驻改革初期,重要执纪数据均显著提升。
自入驻以来,该派驻纪检组通过明确职责、开展督查、走访调研、建立制度、严格执纪五大举措,对负责综合监督的5家单位,认真履行四项监督职责和八项监督权限。
眼下,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驻”的优势正在显现,切实发挥出了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
举措一
明确职责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叠叶与高节,俱从毫末生。”要想筑起监督的坚实壁垒,就得从夯实基础开始。
着眼于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发挥,进驻之初,纪检组就结合综合监督的5家单位的实际明确了内部分工,确保每项工作的责任都能落到实处,人人肩上都有责任。同时各单位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廉政信箱,畅通发现和反映问题的渠道。
不仅如此,纪检组还紧抓初核审查良机,“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将问题线索核查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与节假日监督有机结合,对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10余次,每个月至少1次以上,加强党纪法规、案例教育的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了核查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举措二
开展督查 严肃整顿纪律作风
部门的主体责任就是种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田”,派驻机构的责任是监督部门“种地”。
自入驻以来,纪检组对负责综合监督的5家单位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专项检查等督查检查。通过督查检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起到了促进和提醒的效果。
此外,针对各单位在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反馈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认真开展整改并形成整改专题报告。还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等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检查。
举措三
走访调研 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
为全面而迅速地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的行业特点及工作开展情况,在入驻后见面座谈的基础上,纪检组制定了走访调研工作方案,对5家单位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走访调研,为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走访调研的过程中,纪检组还为各单位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帮助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单位领导班子学习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规范津补贴发放等相关文件。并结合纪检组正在调查核实的相关部门的案例对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警示教育。与5家监督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交心谈心61人次。提醒谈话4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2人。
举措四
完善制度 开展实时贴身监督
为使纪检组的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纪检组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议事规则》等制度,从纪检组议事原则、内容到参加综合监督部门会议的内容、相关要求,从监督检查综合监督部门工作的程序和方式到综合监督部门报告重要情况的要求及责任追究,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为监督“探头”作用的发挥提供有力的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为充分体现“在融入中监督”的原则,派驻纪检组全体成员积极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相关会议,开展实时贴身监督,准确把握部门政治生态。《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部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规定:“纪检组参加综合监督部门的会议,综合监督部门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会议材料等报告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参会事宜反馈综合监督部门。综合监督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在事前酝酿阶段,应向派驻纪检组汇报相关情况、征求意见,派驻纪检组明确表示反对意见的,暂不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由综合监督部门重新研究。” 截至目前,共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部务会、党组会等相关会议近40次,并就相关会议内容、程序合理性等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举措五
严格执纪 清退违规发放费用
今年2月,纪检组接收市委巡察组移交的3个问题线索,召开组务会集体讨论,对3个问题线索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找准了关键环节和疑点问题,成立初核小组,及时开展初核审查,目前已经完成初核工作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审查中,纪检组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涉及的综合监督部门的3名正科级干部,其中2名给予问责处理,1名进行诫勉谈话。并对1名分管副县级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纪检组对该部门及下属单位十八大以来违规发放的各种费用进行彻底清退,共计445232.6元。切实发挥了纪检组的“前哨”“探头”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昆明日报 记者李双双 通讯员夏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