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举办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培训班
本报讯(记者 朱蕾) 1月29日,全州进一步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培训班在州委党校举办,为期两天的培训班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业务培训,并对全州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州委副书记李雄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李雄指出,加强村民自治刻不容缓,只有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开展村民自治,才能真正使村民自治的要求落地生根。在全州进一步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是州委、州政府在2015年的重要工作部署之一,各县市党委、政府以及参加培训的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在全州进一步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面掌握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制度设计、工作流程、方式方法,把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高业务水平,扎实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充分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为全州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李雄强调,要进一步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确保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试点乡镇要按要求尽快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尽快启动试点工作;要在认真领会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自然村的实际,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填补村庄治理的空白。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介入试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相互支持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形成村庄治理的工作合力。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超主持开班仪式。
培训期间,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学习了《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总论》、《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理论和现实意义》、《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制度建设》、《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选举实务》专题培训,并开展集中讨论,现场解答存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