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对华坪至丽江高速公路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的通知》,2018年7月20日,省水利厅和俊副厅长率队对国家高速公路网G4216成都至丽江高速公路华坪至丽江段工程(以下简称华丽高速)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华丽高速位于滇西北的丽江市境内,路线起于华坪县荣将镇,止于玉龙县拉市镇,涉及丽江市华坪县、永胜县、古城区、玉龙县,工程线路全长196.3公里,其中主线全长169公里,连接线全长27.3 公里。工程(试验段)于2015 年4月开工建设,全线工程计划2022 年1 月完工,总投资287亿元。2017 年4月华丽高速采取PPP模式实施,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
检查组查看了华丽高速古城区辖区内的施工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检查了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批、未开展水土流失监测、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建设过程中未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
检查中和俊同志要求,水利部门、建设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行动自觉。建设单位要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工程建设中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实施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水利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丽江市人民政府,丽江市水务局、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古城区水务局、玉龙县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